女高管以年假作年会奖励被解雇,索赔32.8万!法院如何裁决?

2025-01-16 16:26   河南  

事件概览
2021年1月4日,吕某正式成为广州某药房的药师负责人,双方签订了为期至2024年3月31日的《劳动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公司有权在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违反诚信行为或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司财物等情况下,随时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然而,药房在2023年9月20日指控吕某存在多项违纪行为,包括未经同意擅自将年休假作为年会抽奖奖励、虚报业绩款以及向团队成员收取活动经费等,认为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因此解除了与吕某的劳动关系,并拒绝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吕某对此表示异议,她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出于激励员工的考虑,且所有销售数据均经过药房核实,与团队成员之间的经济往来也并不能证明她存在虚报奖金的行为。
吕某的回应
吕某解释称,她使用年休假作为年会抽奖奖励是为了激励员工,且由于她的岗位没有人事考勤管理审批权限,因此默认为该行为已经得到药房的同意。她强调,药房在年休假规定上存在违法行为,且她的行为并未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未实现以权谋私或利用职权间接获利。
对于虚报业绩款的指控,吕某表示销售数据是按照药房要求上报的,并经过药房核实发放,且发放后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她认为与团队成员之间的聊天记录只能证明他们之间存在经济往来,并不能证明她虚报奖金。
仲裁与法院裁决
2023年9月26日,吕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药房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2.8万余元。仲裁委在2023年12月18日裁决药房应支付吕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2.8万余元。
药房不服仲裁结果,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药房未能充分举证证明吕某的违纪行为。关于年休假抽奖事宜,药房提交的证据无法证明吕某利用该行为进行获利;关于虚报奖金事宜,药房的证据也无法证明吕某就此获利;关于收取活动经费事宜,法院认为吕某组织收取团队活动经费并不构成“利用职权间接获利”。
因此,法院认为药房的主张解除事由缺乏依据,应属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并判决药房支付吕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2.8万余元。
来源:神工社、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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