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韶关近期两例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被撞受伤,还要负全责!

文摘   2024-12-15 13:05   江西  

在我们的日常出行中

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

很多人便捷的代步工具

然而随着大量电动车上路

也有一部分人在享受便利的同时

将出行的规则和安全抛之脑后

做出了闯红灯等违法危险行为



案例一:闯红灯被撞受伤,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负全责

事故详情

2024年10月01日‌,外卖小哥谭某骑二轮电动自行车在武江区工业中路与幸福路路口红绿灯路段闯红灯,与绿灯正常行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致两车受损,谭某受伤。



事故原因

二轮电动车驾驶人谭某闯红灯行驶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根本原因。


责任划分

二轮电动车驾驶人谭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负全部责任。



案例二:共享二轮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肇事负全责

事故详情

2024年11月18日,吴某驾驶共享二轮电动自行车在武江区芙蓉北路红绿灯路段闯红灯,与绿灯正常行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致两车受损,吴某受伤。



事故原因

共享二轮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吴某闯红灯行驶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根本原因。


责任划分

二轮电动车驾驶人吴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负全部责任。



“宁等三分 不抢一秒”

真实案例告诉我们

一次闯红灯付出的代价

可能就是生命

骑行电动车上路

请您务必做到以下几点


01

不闯红灯

非机动车通过有红绿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有红灯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等候,绿灯亮起时方可行驶。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02

各行其道

非机动车要走非机动车道,不要在机动车道上与小汽车、大货车等车辆“硬碰硬”。电动车的本质是“肉包铁”,一旦与机动车发生碰撞,只会是受伤害更重的那一方。


03

戴好头盔

头盔是遇到危险时的第一道防线,骑行时一定要戴好头盔。同时,头盔带而不戴、戴而不扣,没有任何保护作用,戴头盔时要将绑带调整到合适位置,并系好搭扣

来源:韶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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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一个能够帮助大余老百姓的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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