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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与审查是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管控的重要环节。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安监总厅管三〔2013〕39号)对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不断完善,对建设项目的本质安全设计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
标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在涉及新技术变化、责任界定、风险评估和防范措施全面性等方面进一步修订,确保指导企业编制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合法合规。
1.遵循AQ/T 3033的安全设计管理要求。
《导则》编制遵循AQ/T 3033规定的基于风险的安全设计原则,强化本质安全设计,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成熟可靠的设备、设施及自动化控制系统,开展过程危险性及危险和有害因素分析,采取有针对性和经济合理的安全设施。
2.增加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新要求。
《导则》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要求进行了细化,确保相关规定在建设项目安全设计中得以落实。
3.修改完善原有标准条款。
在保留原文件的基本框架和依然适用条款基础上,增加了对安全设施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的管理要求,如安全设施设计单位的资质、安全设计职责、设计质量控制等要求;
突出了项目辨识及措施、本质安全设计、提高工艺技术安全可靠性及过程危险性分析要求,使内容更加科学明确,更好适应新形势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需求。
作为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的建议及理由
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以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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