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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该如何组织评审及备案。近期,发布的《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规范》(DB11T1481-2024)可供参考:
1 应急预案评审一般要求:
1.1 应急预案评审工作应在应急预案签署发布之前组织开展。
1.2 应急预案评审应注重评审应急预案的合法合规性、完整性、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操作性和衔接性。
1.3 应急预案评审专家要求:
a) 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3-5 人,且应为单数;
b) 具备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或高级职称,评审组组长应具备高级职称;
c) 至少包括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具备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艺装备、应急救援、应急管理等方面的专门技能或专业知识;
d) 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无利害关系。
2 评审内容
2.1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
2.2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应包括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
2.3 形式评审内容见附录
3 评审流程
3.1 评审前准备
3.1.1 生产经营单位应确定应急预案评审专家、评审时间、评审地点。
3.1.2 生产经营单位应准备以下评审材料,并将材料提前提交至评审专家:
a) 应急预案文本及附件;
b) 应急预案编制或修订说明;
c) 安全生产风险评估与管控报告;
d) 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e) 其他必要资料(如应急预案的桌面演练方案及记录)。
3.2 评审实施
3.2.1 生产经营单位应采取会议方式组织开展应急预案评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
3.2.2 评审会议应由评审专家推选出的组长主持,按照议程实施评审。
3.2.3 专家组应对提交的评审材料按照附录进行形式评审。形式评审打分结果高于或等于 70 分后,再进行要素评审。
3.2.4 要素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a) 资料分析:通过查阅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应急预案、事故资料、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等相关的文件资料,梳理有关规定、要求及证据材料,分析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
b) 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实地查看、操作检验等方式,核实和检查风险评估、应急资源、工艺设备等各方面的问题情况;
c) 质询讨论:采取抽样访谈、座谈研讨或会议问询等方式,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验证问题、沟通交流、听取建议,论证有关问题情况。
3.2.5 评审专家应对各应急预案进行要素评审,分别打分。评审专家打分结果高于或等于 70 分,打分结果为合格;低于 70 分为不合格。
3.3 评审结论
3.3.1 对每个应急预案均应形成评审结论,评审结论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
3.3.2 评审结论为“通过”应满足对该应急预案打分结果为合格的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评审专家总数的三分之二。
3.3.3 评审组应根据各个应急预案评审结论,汇总形成书面评审意见,评审组组长应在书面评审意见签字。
3.3.4 评审结论为“通过”的,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改。评审结论为“不通过”的,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并编制修改说明,修改完善后重新组织评审。
3.3.5 生产经营单位应对应急预案评审资料进行留存,打印成册,资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a)应急预案文本
b)书面评审意见(含评审专家签到表);
c)每名评审专家填写并签字的附录
d)专家现场核查照片和评审会议照片。
e)评审意见整改记录(含评审专家签字)
4 备案
以上工作完成后,将应急预案本文打印成册,送当地应急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矿山、金属冶炼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在地级市应急部门备案;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在县级应急部门备案)
评审表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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