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01期
为了贯彻落实最高检的工作导向变化和要求调整、推动刑事检察高质效办案,近日,温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潘光林带队分别赴瑞安市检察院、永嘉县检察院召开温州市南、北片区普通和重大犯罪检察条线办案质效座谈会,各县(市、区)检察院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好“三个管理”的精神,分析了今年前三季度温州刑事检察条线在业务、案件、质量三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与会人员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就刑检条线如何在新形势下理解和把握“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好“三个管理”、回归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开展了热烈的讨论交流。会议认为:
一要转变理念,
准确理解上级院决策部署精神
“一取消三不再”并不意味着摒弃数据,而是要把“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统筹在更加注重质量上。要坚持“三个正确看待”,在数据真实、客观、准确的基础上,保证有质量的核心数据保持在合理范围;深入挖掘和发挥数据的分析研判价值,掌握核心数据,关注异常数据,找准影响检察办案的“症结”,为高质效履职办案提供更加全面的参考和依据。
二要转变角色,
力争成为“三个管理”的专家
“一取消三不再”是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切实举措,也更加考验基层院高质效办案的能力和管理水平。要从过去简单的数据管理向综合管理、全面管理转变,一体加强对“案”的管理和对“人”的管理,提高检察管理的科学化水平;深层次了解、研究本地区的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点业务态势,全面把握趋势变化,对监督数量的合理区间做到心中有数。
三要转变方法,
持续提升刑事检察工作质效
在具体办案监督中,不断提升党委政府认可度、人民群众满意度、法治同行认同度、工作业绩显现度。效率方面,以尊重司法规律、严格依法规范为前提,继续做好繁简分流,将更多精力集中在疑难复杂案件,对长期未结案件加强期限管控;质量方面,重点提升捕诉质量、立案监督和纠违质效、审判监督质效,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做好指导把关,透彻研究争议问题,与有关单位强化沟通。
下一步,温州市检察院刑事检察条线将持续强化上下联动、系统推进、一体履职,完善刑事检察业务、案件、质量的管控、评价和指导体系,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