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7期
10月24日,温州市检察院召开检委会(扩大)会议,专题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2024年上半年全国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情况的通报》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办理行政再审检察建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柴峥涛主持会议并讲话,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委员以及各内设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是融入社会治理和国家治理的重要途径,是继承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载体,切实增强参与社会治理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规范落实最高检有关检察建议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省检察机关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指引(试行)》,牢固树立“制发检察建议就是司法办案”的工作理念,坚持问题“从办案中来”,充分运用大数据发现、深挖、整合行业性、系统性问题,深入分析研究发案背后的原因,善于从制度机制上找漏洞,从可整改、能见效的角度入手,找准制发方向、规范制发程序、做深调查核实、做实对策建议,加强与被建议单位的沟通协调,以持续跟进监督推动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从“办理”向“办复”转变,进一步增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监督刚性,为推动经验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贡献更多检察智慧和力量。
会议指出,两高出台《关于规范办理再审检察建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通过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强化再审检察建议同级监督制约作用,实现再审检察建议案件化、规范化办理,有力促进法检在行政审判监督方面的协作配合,共同提高司法效率、维护司法公正。全市检察机关要以《意见》出台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三个善于”理念为引领,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推动行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突出工作重点,持续加大行政生效裁判及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力度,扎实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有序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进一步提升行政检察监督质效。要强化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公安、司法行政、行政执法等部门的反向衔接与工作配合协作机制,加快出台常见罪名行刑反向衔接案件行政处罚必要性审查指引,规范有力做好行刑反向衔接;深化检察一体工作机制,强化市院案件审查和对下指导职能,发挥基层院在协助调查核实、公开听证、争议化解等方面优势,深化业务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以“一体联动”提升监督质效。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业务管理,会议决定建立检委会讨论案件选编制度,对近年来检委会上会讨论决定的法律适用疑难复杂、争议较大,已形成一致法律适用规则的案件进行选编,下发基层检察院供办案时参考。会议审议通过了《温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批检委会讨论案件选编》,6件经检委会讨论作出不起诉决定或提出抗诉、支持抗诉意见已获法院采纳的案件被编撰成案例刊发,以指导同类案件规范精准办理。
■ 温州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最高检党组会、检委会关于加强检察管理、为基层减负工作的会议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