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05期
氯硝西泮作为国家管制二类精神药品,本是临床上用于治疗癫痫惊厥与焦虑失眠的药物,具有催眠及中枢性肌肉松弛作用。然而,因服用后嗜睡头昏、行为恍惚等不良反应,氯硝西泮被有心之人利用,成为一种用于赌博欺诈他人的新型作案工具,俗称“赌博粉”。
孙某经营一家棋牌店,店内主要贩卖扫描扑克牌、透视扑克牌等作弊工具。在经营过程中,孙某得知一种名为氯硝西泮的药品最近被广泛用作诈赌工具,在圈内交易价格不菲。
但是,因氯硝西泮是管制精神药品,只能通过三甲医院购买,且对购买数量有严格的限制,如何才能够大量获取呢?
机缘巧合下,孙某通过朋友认识了晏某。晏某声称自己有渠道可以获取大量管制精神药品。于是,孙某以100粒500元的价格向晏某购买氯硝西泮,并以1粒200元至400元不等的价格进行分销,从中赚取差价牟取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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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掩人耳目,孙某将自己的微信昵称改为“茶叶定制”,将氯硝西泮称为“维生素C”并藏在扑克牌夹层中进行快递邮寄。为隐瞒毒资的来源和属性,孙某利用前妻姐姐的微信收款码收取毒资,事后再由前妻姐姐分批转给孙某。
2021年10月至2023年7月期间,孙某以“赌博粉”“打牌粉”的名义非法出售氯硝西泮,收取毒资共计104150元。
根据孙某提供的线索,侦查机关立即锁定了其上线晏某。2023年11月15日,晏某被抓获归案。
“我以为转卖药品不会有什么问题的,没想到竟会涉嫌贩卖毒品罪。”到案后,晏某充满悔恨地说,“我曾经问过孙某,要这么多氯硝西泮干什么?他叫我别多管,我猜他可能是用在不好的地方,但为了赚钱也没多想。”晏某将每20粒9.8元的氯硝西泮以100粒500元的价格卖给孙某,2021年10月至2023年7月期间,收取毒资共计1259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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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至6月,龙湾区检察院分别对晏某、孙某以贩卖毒品罪提起公诉并提出相应量刑建议。龙湾区法院经审理后,支持龙湾区检察院的指控并采纳量刑建议,于7月8日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晏某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判处罚金20000元;于8月16日以贩卖毒品罪、洗钱罪数罪并罚,判处孙某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判处罚金23000元。
检察官提醒
氯硝西泮系国家管制二类精神药品,兼具药品属性、毒品属性。行为人明知购买者系利用氯硝西泮服用后具有嗜睡头昏、行为恍惚等反应,而用于诈赌等犯罪活动,仍然予以销售,其行为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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