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检察院召开2024年1月至9月全市检察业务质效分析研判会

政务   2024-10-31 22:39   浙江  

第2793






10月31日上午,温州市检察院召开2024年1月至9月全市检察业务质效分析研判会,认真贯彻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好“三个管理”精神以及省检察院检委会(扩大)会议要求,全面分析研判前三季度全市检察业务质效,研究部署落实“三个管理”、推动高质效办案的路径和举措。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柴峥涛主持会议并讲话,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以及机关各内设机构副职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通报全市检察机关1-9月办案质效分析研判情况。第一至第九检察部部门负责人聚焦“一取消三不再”后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汇报本条线业务质效情况,研究提出高质效办案的具体标准,并深入分析条线业务、案件、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原因,提出落实“三个管理”、推动高质效办案的务实举措。各分管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就分管、协管的业务工作进行点评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如何抓好“三个管理”,让检察工作进一步回归到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上来,会议强调三点意见:



一要落实“三个管理”的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深刻认识和把握“三个管理”的内涵价值和实践要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检察管理,重点充分履行办案职责,市检察院各业务部门要带头办理案件,尤其要充分发挥检察一体优势主动办理刑事诉讼监督、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行政公益诉讼、涉未成年人综合履职、行刑正反向衔接和数字监督案件,以市检察院直接办案为基层院作表率,推动高质效办案的要求在全市落实落地;全面适应变化,市检察院检委会和各业务部门、综合业务部门、综合部门都要紧扣上级导向变化和要求作工作调整,准确把握各项检察业务的重点和要点,结合温州实际,精准识变、主动应变,围绕“一取消三不再”开展服务和保障,在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大场景中谋深谋实抓好“三个管理”的思路和举措;加强协同衔接,进一步强化人与人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协同衔接、互相贯通,推动建立“大管理”格局,一体抓实宏观业务分析和微观案件评查,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



二要坚持“三个管理”的导向


要深化司法规律研究,树立正确政绩观,优化检察业务管理,推动“三个管理”落到实处、见出成效。一方面,坚持目标导向,聚焦办案实体、程序、效果要求,深化对各业务条线的工作任务、履职特点、办案规律的分析和研究,按照有引领、可操作、能评价的标准,采取切实有效举措促进案件办理更规范,更符合“三个善于”要求;另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把牢数据真实、客观、准确的基础作用,充分发挥业务数据的分析研判功能,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司法规律,进一步找准找实影响检察办案质效的“症结”,结合各基层院的发展基础、条件和环境,综合分析、因地施策,把情况厘清、把问题讲透、把对策提实,更好推动以个案高质效促进法律监督整体高质效。



三要抓实“三个管理”的举措


聚焦问题短板,靠前谋划、深入实施一系列具体的管理举措,推动责任落实、责任认定、责任追究与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发挥正向激励和反向鞭策作用,有力促进监督办案质效提升。重点抓实正向指导举措,通过定期发布工作提示、编发正反典型案例、组织业务研讨交流等多种方式,为做到“高质效”指明方向、明确规则、示范引领;抓实反向推动举措,通过案件检查、质量评查、政治督察、责任追究等方式,发现问题,促进整改,倒逼高质效办案;抓实强基固本举措,结合案件质量提升年行动,加强督促指导,强化落实自觉,积极开展专业培训、岗位练兵、“检察官教检察官”、业务导师等活动,进一步提升“高质效”履职的素能,充分释放“三个管理”的整体效能,更好支撑和保障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办公室
图片:叶光敏
审核:汪 伦
监制:张 虹

■ 检察日报 | 瓯海检察:“治愈”千年塘河

■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门牌号变更的公告

【漫画】凝聚“蓝力量”,以检之力护企前行!

■ 检察日报丨平阳检察:学会控制自己是长大的第一课

【远舟“检”行】李忠文:追风赶月莫停留,平芜尽处是春山

温州检察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