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17期
为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好“三个管理”精神、扎实推进落实市检察院“案件质量提升年”行动,11月18日上午,温州市检察院召开检察业务管理指挥中心工作例会,专题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2019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不合格案件专题分析情况的通报》及省检察院《关于2024年上半年全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情况的通报》,并就近期全市检察机关存在的办案质效问题及数字检察工作作出提示和建议。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海霞主持会议并讲话,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胡刚参加会议,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并汇报落实“案件质量提升年”项目情况及下步工作重点。
会议指出
温州检察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并举,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前瞻谋划部署“案件质量提升年”行动,通过更新办案理念、规范办案行为、优化办案方式、强化办案管理加快推进检察业务管理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要深刻理解“一取消三不再”的精神要义,充分发挥业务数据的分析研判功能,对履职办案质量、效率、效果进行全面深入分析,找准影响检察办案质效的“症结”,有针对性地补齐弱项、做优强项,为高质效履职办案提供科学全面的参考和依据。
会议强调
“三个管理”内涵丰富、层层递进,最终要落实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和办案的每一个环节上,要切实把检察管理从简单的数据管理转向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上来,坚持办案质效、检察管理和业务创优一体推进。业务部门要通过规范办案指引、办案期限管控、正反面案例通报、法律文书评比、岗位练兵等举措提升办案质效;案管部门要依托办案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业务质效研判会商等抓手当好“三个管理”专职管理员,用足用好数字检察这一关键变量,大力推动检察管理数字化建设。
会议要求
要把宏观案件质效分析与微观案件质量评查有机结合起来,做优做强覆盖四大检察的重点评查、专项评查,定期开展常规抽查,推广开展交叉评查、提级评查、异地评查,形成评查方式各有侧重、评查案件类型互补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市院业务部门要关注评查发现的问题,尤其要关注基层疑难小案,加强对下指导;案管部门与业务部门要共同扎实做好评查“后半篇”文章,注重评查结果运用,对评查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研究制定长效治理机制,推动类案治理。
今年初,市检察院部署开展全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提升年”行动,重点针对检察办案质效短板弱项问题,靶向发力,谋划30项具体工作。截至目前各部门认真推进,取得良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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