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02期
龙湾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召开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主动接受监督,本院拟对下列案件举行公开听证。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一)陆某某交通肇事案:2024年11月12日9:00
(二)李某某挪用资金案:2024年11月12日10:00
二、听证地点
龙湾区人民检察院一楼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龙湾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