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7期
2024年8月,根据院党组的安排,我有幸获得前往温州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学习锻炼的机会。三个月的时间如白驹过隙,这充实且忙碌的三个月,让我的观念得到更新、视野得到开阔、知识得到丰富。要从各类案件细节中抽丝剥茧逐渐接近真相,从当事人的陈述中发现案件线索,从文书撰写中梳理出问题并提出审查意见,以理服人、维护公正。学习锻炼接近尾声,回顾这段宝贵且难忘的经历,我深刻感受到了“学”“勤”“言”的重要性。
“学”,检察工作的永恒动力
行政检察是一门重要的学问,与学生时代不同,浅尝辄止无法正确把握工作的前进方向。作为一名检察“新”人,纵然对行政检察有所了解,但知之甚少。面对存在的困难,我始终觉得要坚持不畏险阻、逆水行舟的理想信念。
在学习期间,五部的每一位领导与同事都对我提供了莫大的帮助,从审查报告的撰写到召开听证会的各种流程,让我从空白到入门,减少了我的“本领恐慌”,真正实现了检察“新”人的角色转变,三个月的时间内,共协助员额检察官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0余件,其中协助召开听证会一次。在跟随员额检察官对某合作社与某行政机关的行政纠纷案件进行现场调查走访的过程中,我也在员额检察官的调查方法中学到许多,现场调查不仅要查清事实真相,更要兼顾历史及现实因素,多方考量、多方了解,方能“拨云见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也会将“学”的状态一以贯之,坚定终身学习的理念。
“勤”,检察工作的必由之路
在学习案件办理的过程中,我理解到“勤为径”这个词的含义。法者,治之端也,行政检察肩负着监督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和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双重责任,承载着解决行政争议、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神圣使命。
9月,我协助员额检察官办理了某不动产行政纠纷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在会见监督申请人时,申请人向我们咨询一个法律问题,员额检察官非常详细地为申请人进行了解答,这让我感到由衷地钦佩,事后我问老师是如何做到对相关法律如此精通,“无他,唯手熟尔”。社会的发展进程从未停止,如果只是停留在学生时代的浅表知识,那么工作中的任务将会是一座越来越重的大山,而只有在现实工作中更加勤奋地学习,将与业务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真正运用到“唯手熟尔”,我们的工作才能做得更好。
“言”,检察工作的关键一步
与领导、前辈、同事的沟通,让我能够更加准确地把握好工作方向,面临困难时也给我提供了更加行之有效的思路,让我受益匪浅。与案件当事人之间的沟通也显得尤为重要,普通群众对法律大多不了解,因此与他们做好法律解释亦是一项很关键的工作。
在处室例会和部门案件讨论中,大家各自发表观点,分析判断的能力给了我巨大的震撼。在参与某合作社不动产行政登记纠纷案件处室讨论会议时,初看此案卷宗材料觉得思路混乱、线索繁杂,但是在各位同事的分析下,抽丝剥茧、缕清线索脉络,使我茅塞顿开。与此同时,在会见过许多案件的监督申请人后,我发现很多行政纠纷就是源于对法律的不了解,导致部分群众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产生误解。法者,教宏于天下,布之于百姓,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答疑解惑,与案件当事人做好沟通工作,正是促进化解行政争议、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重要一步。
从仲夏荷香清远之时到三秋桂子芬芳时节,在过去三个月的学习锻炼当中,我看到了自身能力的欠缺和经验的不足,也让我学到了温州市检察院各位前辈的宝贵经验。这段一生难忘、值得珍藏的经历,在今后的工作中定当推动我追风赶月、不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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