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6期
昔日好友 大打出手
一人鼻骨骨折
一人涉嫌犯罪
究竟因何而起
结局又会如何
金秋开学季,小豪(化名)收拾行囊,为新学期做着准备。回想起最近几个月的经历和对小胡(化名)造成的伤害,小豪不禁流下了泪水。
小豪和小胡是同窗好友。今年4月的一天,因小胡一句带有侮辱性质的玩笑,小豪心生不满与之发生口角并在争执中将其鼻子打伤。
经鉴定,小胡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小豪的行为已达到故意伤害罪的入罪标准。小豪及家长积极进行调解,商议小胡的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后因赔偿金额无法达成共识,双方未能达成和解。
8月15日,侦查机关将小豪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移送至平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的检察官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细致审查。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系未成年人,纠纷的发生仅因一点小事,若能在审查起诉环节促成和解,那么,改变的不仅仅是小豪的人生,还有这两个家庭的命运。为此,检察官向正规医疗机构询价,确定合理赔偿金额,就赔偿诉求进行居中协商。
“快开学了,我很想回到学校继续读书,特别后悔自己的冲动行为,希望他能原谅我,给我一个弥补的机会。”“知道孩子涉嫌犯罪后,感觉天都要塌了,以后一定会对他严加管教。”在未检办案区,检察官对小豪及父亲开展法治教育,耐心地向他们讲解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让他们明白致伤行为与伤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让他们深切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违法犯罪的惨痛教训,零距离接受了一次法律的洗礼。
高达六万的赔偿款差距是无法达成和解的主要原因,只有缩小差距,才有机会达成和解。面对小胡家长一开始的回避、拒绝,检察官没有放弃,主动做起沟通工作。
考虑到小胡家长在外地工作无法参与现场调解,检察官采用直播连线方式,邀请小胡家长线上参加调解,从法理情的角度出发,深入剖析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耐心释法说理,劝其在合理范围内提出赔偿诉求,引导其理性对待赔偿,将赔偿数额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最终,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就民事赔偿达成一致,在检察官的见证下,签订了和解协议书。
为了进一步化解双方矛盾,顺利帮助小豪重返校园,检察官联合二人所在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对小豪的家庭环境、在校表现、父母监管能力进行考察后,9月3日,结合小豪积极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检察官最终决定对小豪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适用轻罪一站式办理机制,在当天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向其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要求其更好地履行监护职责,帮助小豪顺利成长。
秋天是收获的季节。曾经行差踏错的小豪在检察官的帮助下重新回到学校,虽然走了弯路,但收获了对法律的尊重和对校园生活的珍惜。未来,他将和同学们一道向阳而生、绽放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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