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一次“两员”考核的通知

政务   2024-09-05 16:57   广东  




















     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的统一安排,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现就开展2024年度第一次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以下简称“两员”)从业资格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核的人员范围

符合《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印发〈船载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海危防〔2017〕548号,以下简称《两员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即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核。

二、考核时间

本次“两员”考核日期安排如下:

第一期:2024年9月29日。

第二期:2024年9月30日

备注:汕头海事局仅安排第二期考核

每期一天,具体科目时间安排为: 

08:30-10:00,包装;

10:30-12:00,集装箱装箱;

13:30-15:00,散装液体;

15:30-17:00,散装固体。

三、考核地点

汕头海事局4楼船考中心

四、考核具体事项

本次“两员”从业资格考核采用上机考核方式进行,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统一组织命题和制定评分标准。

(一)本次考核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海事一网通办平台https://zwfw.msa.gov.cn;(建议使用火狐、IE10以上版本或者谷歌浏览器;报名材料及具体操作要求,见附件1)。

(二)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1200时至2024年9月13日2400时。报名时间截止,网站自动关闭报名通道。报名人数达可用机位容量也将自动关闭报名通道。

(三)考生报名时,应当标注参加考核的科目。申报人员考核科目分为包装、散装固体和散装液体(可多选);装箱现场检查人员考核科目为集装箱装箱。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30日。

考生在考核平台自助打印《准考证》(具体操作要求见附件1)。报名参加考核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缺一不可)并按照《准考证》中标明的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参加考核。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各考区可用机位容量有限,广东海事局将按照考核平台中考生报名时间顺序,依次安排考位,对超出机位数量无法安排考核的考生批量退回。

(二)为防范恶意占用考核资源,对已核发《准考证》而无正当理由缺考的人员,暂停其自报名之日起两年内“两员”考核资格,如有充分理由或原因造成缺考的,考生应在考核结束后1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说明,缺考说明参考格式见附件2,电子邮件发至邮箱:gdwgc@gd.msa.gov.cn。

(三)考生可登录考核平台查看考核成绩。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按照《两员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四)本次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广东海事局不组织也不通过其他单位组织收取费用的考前培训。考生请自行做好考核准备工作,两员从业资格考核内容及要求见附件3,考生请根据上述内容及要求或者有关复习指南自行做好考核准备工作。

联系电话:020-89098510,020-89098514。


附件:1.海事一网通办平台“两员”考核考生操作手册

                2.缺考说明参考格式
               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从事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申报人员考核大纲(2023版)》《从事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人员考核大纲(2023版)》的通知

汕头海事局

2024年9月5日


 【阅读原文 查看附件】

供稿 | 危防处

排版 | 乔韵滋

审核 | 曾彦雄、刘美妍

汕头海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汕头海事局履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防治船舶污染等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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