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程序与布置手册》签注:
1.《船舶防污文书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程序与布置手册(一式两份)。
(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管理计划》签注:
1.《船舶防污文书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国际防止空气污染证书或船舶安全与环保证书及其复印件;
4.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管理计划文本(一式三份)。
(三)《过驳作业计划》签注:
1.《船舶防污文书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过驳作业计划(一式两份);
4.(国际)防止油污证书或船舶安全与环保证书及其复印件。
(四)《船舶垃圾管理计划》签注:
1.《船舶防污文书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船舶垃圾管理计划(一式三份)。
(五)《消耗臭氧物质记录簿》签注:
1.《船舶防污文书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国际防止空气污染证书及其复印件。
汕头海事局政务中心咨询电话
0754-88900182
为提升海事政务服务体验,“汕头海事”微信公众号今日起将推送一系列办事指南,方便企业、群众高效办事。有海事政务办理需要的企业、船舶、群众可通过在号内搜索关键词索取相关办事指南。
【点击“阅读原文” ,获取船舶防污文书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