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国大陆与中国台湾进出口总值1.89万亿元人民币,下降10.7%,中国台湾列中国大陆贸易伙伴(不计东盟、欧盟等经济体)第5位。
中国台湾列中国大陆出口市场第16位,2023年中国大陆向中国台湾出口4818.8亿元人民币,下降11.1%。
中国台湾是中国大陆第1大进口来源,2023年中国大陆自中国台湾进口1.4万亿元人民币,下降10.5%。
中国台湾是中国大陆第1大货物贸易逆差来源,逆差9214.2亿元人民币。
2023年,中国大陆与中国台湾的进出口总值、出口总值、进口总值全面下降,3项指标的降幅都达到两位数,在中国大陆前10位贸易伙伴中是唯一一个。
2022年,进出口总值2.13万亿元人民币,增长0.4%,列第4位。
2021年,进出口总值2.12万亿元人民币,增长17.7%,列第5位。
此外,中国台湾在2021年、2022年都列中国大陆服务贸易伙伴第10位,2023年跌出前10。
海峡两岸签有《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自2010年9月12日起实施。自2019年5月20日起,ECFA项下原产地证书可以自助打印。
商务部自2023年4月起就台湾地区对大陆贸易限制措施进行贸易壁垒调查,10月公告将案件延期至2024年1月12日,12月15日发布调查最终结论,认定台湾地区对大陆贸易限制措施构成贸易壁垒。报告显示台湾地区长期对大陆相关产品采取贸易限制措施,禁止进口大陆产品范围近年来呈扩大趋势,截至2023年11月共对大陆2509项产品禁止进口。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2023年12月20日发布第9号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丙烯、对二甲苯等12个税目进口产品,中止适用《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协定税率,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公告希望台湾地区采取有效措施,取消对大陆的贸易限制。
2016年10月1日起,大陆海关与台湾海关开展AEO互认试点,试点海关包括大陆的南京、福州、厦门海关和台湾的高雄、基隆海关。从大陆所有口岸直接出口至高雄、基隆的海运货物(不限于从南京、福州、厦门口岸启运)所涉及的高级认证企业和从台湾所有口岸直接出口至南京、福州、厦门的海运货物(不限于从高雄、基隆口岸启运)所涉及的安全认证优质企业,均可享受互认便利。
现行有效海关企业管理与AEO认证政策全收录(2024.7.22更新)
2022年以来,中国台湾的石斑鱼、柑橘类水果、冰鲜白带鱼、冻竹荚鱼、芒果被暂停输入大陆。
2023年6月,中国台湾的番荔枝恢复输入大陆。快讯!台湾地区番荔枝恢复准入
2023年12月,中国台湾的石斑鱼恢复输入大陆。快讯!12月22日起,台湾地区石斑鱼恢复输入大陆
中国台湾没有任何动物及其产品因动物疫病而被禁止输入大陆。
在202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海关统计国家(地区)名称代码表》中,中国台湾,英文名称:Taiwan,China,阿拉伯数字代码:143,三字符字母代码:TWN,两字符字母代码:TW。
进口货物适用最惠国税率,部分进口货物根据海峡两岸相关协议,参照适用协定税率,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中止〈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部分产品关税减让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3年第9 号)、《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中止<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部分产品(第二批)关税减让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4年第4号)所涉及货物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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