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关务备忘

文摘   2024-10-07 07:01   山东  
中国给予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
9月11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第9号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对原产于同中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适用税率为零的特惠税率。其中,关税配额产品仅将配额内关税税率降为零,配额外关税税率不变。

9月25日起,停止执行对部分原产于台湾地区的农产品免征关税政策
9月14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第8号公告,自9月25日起,停止执行对部分原产于台湾地区的农产品免征关税政策,相关农产品进口关税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9月1日起,2部海关规章施行
根据7月29日海关总署令第26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金伯利进程证书制度管理规定》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7月30日海关总署令第2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签证管理办法》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9月1日起,海关扩大可自助打印原产地证书范围
根据海关总署第106号公告,自9月1日起,增加《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项下输越南原产地证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输马来西亚、越南的原产地证书为可自助打印证书。根据海关总署第111号公告,自9月1日起,中国-洪都拉斯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为可自助打印证书。
哪些原产地证书已可以“自助打印”?(附自助打印操作手册)

9月1日起,中国-洪都拉斯自贸协定早期收获安排项下原产地管理办法施行
8月19日海关总署第111号公告发布的该管理办法,自9月1日起施行。

9月2日起恢复台湾地区文旦柚输入大陆
9月2日,海关总署动植物检疫司发出通知,因检出检疫性有害生物等不合格情况,自2022年8月3日起暂停台湾地区柑橘类水果(包括文旦柚)输入大陆。经综合评估台湾果农整改措施,决定自2024年9月2日起恢复台湾地区文旦柚输入大陆。

9月5日起,海关启用“海关行政相对人统一管理子系统(3.0版)”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功能
根据海关总署第105号公告,自9月5日起,进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食品进口商可以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者“互联网+海关”向海关提交备案申请。
关检合并以来检验检疫监管政策的主要变化(2024)--持续更新中

海关发布进一步优化海关税收服务助力外贸质升量稳12条措施
9月5日,海关总署办公厅发出署办税函〔2024〕12号通知,从6个方面推出12条进一步优化海关税收服务助力外贸质升量稳的措施。

海关就修订7部《国境卫生检疫法》配套实施规章征求意见
9月9日,海关总署发出通知,《国境卫生检疫法》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对7部海关规章进行一揽子修订,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海关就《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办法》征求意见
9月10日,海关总署发出通知,为配套做好《关税法》实施工作,确保走私货物、物品税款计核的准确性,海关总署起草了《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办法(征求意见稿)》,就《征求意见稿》是否存在影响公平竞争事项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这个征求意见,不寻常

海关启动出口货物铁公多式联运业务模式试点
9月20日海关总署发布第137号公告,自10月15日起启动出口货物铁公多式联运业务模式试点。

海关发布市内免税商店管理办法和经营品种范围
9月27日,海关总署第138号公告发布《海关对市内免税商店监管办法》,9月28日,海关总署、财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第143号公告,明确市内免税店经营品种,共19种,以上规定均自10月1日起施行。此前,8月20日,财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出《关于完善市内免税店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4〕19号),公布《市内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自2024年10月1日起,6家原有市内免税店以及13家外汇商品免税店经转型为市内免税店后适用该暂行办法。通知施行后不再设立外汇商品免税店。
外汇商品免税店:即将退出舞台

9部门发布智慧口岸建设指导意见
9月10日,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国家移民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铁集团联合发出《关于智慧口岸建设的指导意见》(署岸发〔2024〕89号)。指导意见要求,到2025年,普通口岸设施设备和信息化短板基本补齐,口岸通行状况明显改善;重要口岸设施设备和监管运营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枢纽口岸基本建成智慧口岸并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到2030年,初步建立口岸各参与主体智慧互联、协同联动、高效运行的良好生态,部分口岸智慧化程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到2035年,基本建成现代化口岸,引领全球智慧口岸发展。

9月1日起优化调整无人机出口管制措施
7月31日,商务部、海关总署、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联合发布第31号公告,自2024年9月1日起优化调整无人机出口管制措施,满足特定特性的物项,未经许可,不得出口,同时规定对于未列入出口管制清单或者未实施临时管制的所有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出口经营者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出口将用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恐怖主义活动或者军事目的的,不得出口。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国防科工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公告2023年第27号和第28号同时废止。

9月1日起新增7类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8月2日公安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海关总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自9月1日起,将4-(N-苯基氨基)哌啶、1-叔丁氧羰基-4-(N-苯基氨基)哌啶、N-苯基-N-(4-哌啶基)丙酰胺、大麻二酚、2-甲基-3-苯基缩水甘油酸及其酯类、3-氧-2-苯基丁酸及其酯类、2-甲基-3-[3,4-(亚甲二氧基)苯基]缩水甘油酸酯类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

9月15日起,锑等物项实施出口管制
根据8月15日商务部、海关总署第33号公告,经国务院批准,自9月15日起,对锑相关物项、超硬材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发布
9月6日,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第23号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2021年12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的2021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同时废止。

5部门发布海南自贸港药品、医疗器械“零关税”政策
9月5日,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出通知,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在全岛封关运作前,对在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认定的医疗机构、医学教育高等院校、医药类科研院所,进口通知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并按规定使用的,可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
海南免税、“零关税”政策汇总(更新至2024.9.5)

3部门通知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
9月7日,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出商资函〔2024〕568号通知,在生物技术领域和独资医院领域扩大开放试点工作。

商务部公示2024年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申请企业
9月2日,商务部外贸司发布公示,新增103家符合条件的企业。
2024,进出口许可管理(更新至2024.9.2)

发展改革委发布2025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
9月20日,发展改革委第4号公告发布细则。
2025,进出口配额政策来了(更新至2024.9.26)

商务部回应加拿大有关对华贸易限制措施
9月3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对加拿大政府宣布对华进口的电动汽车、钢铝产品加征关税等限制措施表示强烈不满,坚决反对,拟将加方有关做法诉诸WTO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并根据《对外贸易法》发起反歧视调查。

商务部对美、欧、韩、日、泰产苯酚适用的反倾销措施发起期终复审调查
9月5日,商务部发布第36号公告,自9月6日起,对始于2019年9月6日对原产于美国、欧盟、韩国、日本和泰国进口苯酚征收的反倾销措施(反倾销税)进行期终复审调查。同时,自2024年9月6日起,对原产于英国的进口苯酚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到期终止。

商务部对加拿大油菜籽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9月9日,商务部发布第37号公告,依据《反倾销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在特殊情形下,商务部没有收到反倾销调查的书面申请,但有充分证据认为存在倾销和损害以及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可以决定立案调查”, 决定自2024年9月9日起对原产于加拿大的进口油菜籽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商务部对加拿大、日本、印度进口卤化丁基橡胶进行反倾销立案调
9月14日商务部第38号公告决定对加拿大、日本、印度进口卤化丁基橡胶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对美国PVH集团启动调查
9月24日,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发布第3号公告,决定对美国PVH集团针对涉疆产品涉嫌违反正常的市场交易原则,中断与中国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正常交易、采取歧视性措施等问题启动调查。

商务部加拿大对华相关限制性措施进行反歧视调查
9月26日,商务部发布第40号公告,加拿大将对自中国进口相关电动汽车和钢铝产品采取的加征关税等限制措施符合《对外贸易法》第七条规定的“在贸易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类似措施”的情形,依据《对外贸易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决定自2024年9月26日起对加拿大相关被调查措施启动反歧视调查,调查期限通常为3个月,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

中国-瑞士自贸协定升级谈判启动
9月23日,双方以视频方式共同宣布正式启动自贸协定升级谈判。

中美商贸工作组举行第二次副部长级会议
9月7日,双方在天津共同主持召开中美商贸工作组第二次副部长级会议。

荷兰宣布将扩大光刻机管制范围
9月6日,荷兰宣布在2023年半导体出口管制措施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对光刻机的管制范围。

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关务备忘合集:
一个关务要面对多少资讯?(关务备忘这一年)

2024年6月关务备忘

2024年7月关务备忘

2024年8月关务备忘



观海咨询,专业海关事务咨询

欢迎关注“观海咨询”

13608989522

wangjin718@163.com

#特许权        #主动披露        #减免税
#检验检疫        #监管通关        #征税
#贸易便利化        #海关        #AEO


观海咨询
专业海关事务咨询,服务外贸进出口企业。13608989522,wangjin718@163.com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