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4年度“双碳机场”评价结果进行公示的通知

学术   2024-11-20 20:00   北京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碳达峰 碳中和”战略,按照《民航局关于同意机场协会组织开展中国民用运输机场“双碳机场”评价工作的意见》及《运输机场碳排放管理评价(“双碳机场”评价)管理办法》(2024版)相关要求,中国民用机场协会(以下简称机场协会)组织完成了2024年度“双碳机场”评价申报、资格初审、现场审核、专家评价等相关工作。2024年11月18日,机场协会组织召开“双碳机场”评委会工作会议,会议对2024年度“双碳机场”评价结果予以审定。
现对2024年度“双碳机场”评价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4年11月20日-11月26日)。
在公示期内,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将意见反馈至中国民用机场协会“双碳机场”评委办(“双碳”管理服务中心)。提出单位或个人需签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联系方式和依据,凡匿名提议、超出期限提议的不予受理。
联 系 人:范成功、邹文波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东路3号
联系电话:010-64730268
电子邮箱:CCAABZGLB@126.com


附件:2024年度“双碳机场”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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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机场协会
中国民用机场协会是以中国民用机场为主体,由全国民用机场、相关企事业法人和社团法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在业务上接受中国民用航空局的领导和指导,是经国家民政部核准登记注册的社团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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