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懒癌发作”获罪!一个“顺手”,监禁5个月!

教育   2024-08-26 19:31   北京  

01| 案情简介


男子高某跟同事饮酒,酒后收拾垃圾时为图省事,便将酒瓶和垃圾桶等陆续从9层公寓扔出窗外。8月2日上午,高某在北京朝阳法院受审。法院以高空抛物罪当庭判处高某拘役5个月,缓刑5个月,罚金2000元。宣判后,高某表示愿意认罪认罚。


“我喝多了,没想那么多,顺手就扔出去了。”“我就是懒。”高某这样解释自己的行为。接受采访时,高某说,自己从农村来,并不清楚北京禁止高空抛物的规定,“我也没想到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通过这件事我也吸取了教训。”


02|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五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高某的行为符合高空抛物罪的构成要件。首先,犯罪客观方面,高某将酒瓶和垃圾桶等物品从9层公寓扔出窗外,从高空抛掷物品的行为本身就存在极大的危险性,可能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高某从9层公寓扔出物品,其行为具有明显的危险性,且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其次,犯罪主观故意方面,高某的行为并非偶然,而是出于图省事的目的,主观上具有故意。再次,犯罪客体方面,高某的行为已经危害了公共的财产安全与人身安全。最后,犯罪主体方面,高某具备完全的刑事行为能力和刑事责任能力,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审理现场

图源 |人民日报


值得注意的是,具体刑罚的轻重由法院根据案情具体判定,会考虑高空抛掷物品的重量、抛掷高度、是否造成损害、主观故意程度等因素。高空抛物罪的认定需要严格的证据链,需要收集相关证据证明高某从高空抛掷物品的事实及其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高某的行为不仅触犯了法律,更体现了其缺乏公德意识和安全意识,给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希望此事件能够警醒更多人,自觉遵守法律,杜绝高空抛物等危险行为。


03| 高空抛物,害人害己


近年来,随着媒体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高空抛物的事件被公众关注到。


【案例一】

2023年7月15日,被告人武某某因不满楼下烧烤摊客人吃饭声音过大影响其与家人休息,从其住房窗户向楼下烧烤摊东侧人行道旁抛掷了一个空啤酒瓶,并对着楼下烧烤摊的顾客谩骂。饭店老板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将武某某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到案后,武某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


【案例二】

2023年9月25日,李某与妻子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后李某负气将卧室内电脑显示屏、健腹轮等物品从房间窗户扔出,物品从26楼坠落于楼栋入户门前路面,幸好事发在夜间,并未造成人员及其他公共物品损伤。案发后,李某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


04| 案件评价


网友热评


无论从法律上还是道德上来说,高空抛物是一种不可取的行为,它对个人和社会都造成了严重的危害。我们应该坚决反对和抵制高空抛物行为,并积极宣传高空抛物的危害性,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我们可以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严厉打击高空抛物行为;完善高空抛物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可以提高居民安全意识,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杜绝高空抛物行为;建立社区管理机制,加强对高层建筑的管理,防止高空抛物事件发生。


高空抛物行为危害巨大,我们应该共同努力,从自身做起,杜绝高空抛物行为,维护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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