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抽查概况。本次抽查产品为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国旗、西服与大衣、塑料购物袋、工业硫磺、溶解乙炔、工业氢氧化钠、液体无水氨、工业硫酸、工业用甲醇、人造板、硅酸盐水泥熟料、建筑用钢化玻璃、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建筑防水卷材、建筑用金属面绝热夹芯板、复肥、钾肥、磷肥、有机肥料、配电板、电力电缆、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水泥包装袋、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瓶、液化石油气等27种产品。共抽查检验了454家企业生产、销售的603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34批次,包括儿童及婴幼儿服装3批次、国旗1批次、西服与大衣1批次、塑料购物袋10批次、人造板4批次、建筑用钢化玻璃2批次、复肥2批次、钾肥1批次、磷肥1批次、液化石油气9批次。
跟踪抽查情况。本次跟踪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企业26家,其中有3家企业的产品仍不合格。
在咸阳、渭南、延安、榆林等地区生产领域抽查了12家企业生产的12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地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迅速组织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并及时将处理情况录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对不合格产品,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生产销售;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要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并实施跟踪抽查和重点监管。对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的、涉嫌假冒的、无证生产的,要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情况、查阅合同发票等方式调查取证,查清违法事实,从严从快从重处置。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要督促抽查不合格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质量安全风险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
省局将加强抽查结果处置情况的跟踪督办,并视情通报。
2024年第二批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
2024年第二批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