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学前教育资助流程
幼儿家长每年3月、9月向幼儿园提出申请,幼儿园按学年申请,按学期减免。具体如下:
1
家长申请
家长如实填写《天府新区学前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及资助项目评审表》,注明“申请资助”,交班主任审核。
2
班主任核查
班主任根据家长申请情况,通过家访、座谈等多种方式进行核查。家长务必真实反应家庭情况,根据政策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班主任在班级内公布申请学生名单。
3
评审认定
幼儿园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组织“三级”评议,确定初评名单。无异议后报天府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定。
4
公示发放
审定资助名单在幼儿园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资助资金由区教育部门直接发放到幼儿的银行卡中。
温馨提示
以上内容如有疑问,请咨询所在班级班主任。
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的落实。在教育资助的认定过程中,我们将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开展,做到公正细致,精准资助。欢迎广大家长朋友监督。
怡心自然 润育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