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书14年了。算一算,也教了不少学生。大几千总有了。
起初教语文,现在还教点历史和道法。
我喜欢教书。教书的时候精神抖擞。有同行老师曾经说我,就是个天生教书的样子。
教语文,教文科,可能比较容易从小学教到高三。文科嘛,贯通的。掰开揉碎讲,无非就那些内容。
因此,就能碰上一些学生,看着长大,跟在身边长大。有点德云社那种儿徒、爱徒的意思。
我挺喜欢这样的。
要说能有几十号这样的儿徒爱徒吗?那倒没有。毕竟咱自己知道,水平一般,能力有限。我觉得培训班这行,也同样是“钱压奴婢手,艺压当行人”。得需要真本事,需要不断补充、充实自己。
我已临近不惑之年,也刚要到不惑之年。要学的,能学的还有很多。
今天开始,有些学生查到了自己的录取结果。我也跟着高兴。我跟老方常回忆,细数每个学生的来历。儿徒不少。有的甚至从学前班就来了,到现在,初三毕业了。有的从三四五年级来,到现在高三毕业了。
可以说,我教书多少年,很多学生最起码跟了有个七八年吧。
大二大三的,有时回来就一起约个饭,喝个酒。寒暑假上课忙不过来,就喊学生过来做助教。我觉得,这些都是缘分。做老师这职业,挺特殊。一直教书育人,正面形象,做不得一丁点儿腌臜事,做了,就改行吧。有责任心,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都是最基本要求了。
今年暑假,我又教了几十个学生。新初一。心里就是有喜欢的。有教无类,我可做不到。学生也挺好,觉得可能以后都不能跟我上课,有点不好意思。我说不要紧,哪怕就是一点好,我觉得好,那就是爱徒。未来有缘,我能知道,孩子有好的学业去处,我也高兴,起码自己当初这爱徒不错。
我做不到爱所有学生,当然,也没必要让所有学生都爱我,觉得我讲得无敌好,也没那么好。我就喜欢讲完了就做题,落实,错了就问就解决。这就是我讲课的方式。狂练。“三从一大”。
我爱干这行。还好,这行还没完。各行各业都有个周期。我觉得,起码到我七老八十还能干。我这些个徒弟们,以后等我老了,能开车接我来,吃点饭喝点酒我就特知足。谁要是结婚生孩子,愿意请我去,我肯定去。只要我没在上课。上课是一等一大事。其他都可以往后放。
今天突然有感而发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