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担心安全,25人旅行团申请取消泰国行程被拒 旅行社:2300机票只能退200多元
2025-01-14 16:10
河南
据上游新闻,1月13日,安徽网友章女士向记者反映,她和24位朋友一行25人原计划今年2月前往泰国清迈旅游。1月7日,他们通过安徽某旅行社向上海春秋旅行社南宁分公司支付了5万元的大部分机票费用,购买了春秋航空2月27日出发、3月4日返程的机票,每人2300元。 然而,付款后第二天,出于对泰国安全形势的担忧,章女士等人商讨后决定取消行程,并向旅行社工作人员提出退款申请,但遭到拒绝。旅行社工作人员表示,付款前已明确告知“临时团队票不退不改签”,这是航司的规定。章女士则认为,该规定属于霸王条款。 章女士称,虽然全额付款了,但航空公司并未统计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不过,她提供的截图显示,一名旅行社工作人员曾通过微信告知她“临时团队票不退不改签”。 记者查询春秋航空官网发现,在第八章“客票变更”和第九章“退票”的相关规定中,对于团体旅客的客票变更和退票要求,注明了“请联系原出票渠道办理”。安徽某旅行社和春秋旅行社均表示只能退还每人200多元的费用。
旅行社工作人员给章女士发去的图片显示“临时团队票不退不改签”。受访者供图帮章女士等人订票的安徽某旅行社工作人员王先生表示,在章女士付款前,已再三确认出行时间,并告知其临时团队票在未出票之前可以换人,但不退不改签,且春秋航空的费用相对便宜,但规定不同,目前各大航司未出台针对东南亚旅游的特殊退票政策。上海春秋旅行社南宁分公司的工作人员也表示,不是不可以退票,每人能退260元,他们取消行程并非不可抗力因素,而是个人原因,且订票前已告知临时团队票不退不改的规定,但是章女士他们不接受。春秋航空的一名工作人员称,票务处理主要看合同规定,目前春秋旅游已请南宁分公司对此事开展调查工作。重庆市律协刑民交叉专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公典认为,如果双方虽未签合同,但之前均认可票不退不改,实际上就达成了合同关系,章女士需遵守约定,若其提出的理由不属于不可抗力,全额退款的主张可能无法得到支持。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消费者应先与航空公司协商,合理表达诉求,要求部分退款或者进行改签,也可要求消协介入进行调解,同时在购票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自身的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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