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成药集采,规则生变

文摘   2024-11-26 18:58   江苏  



近日,全国中成药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关于再次征求《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和《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首批扩围接续)(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图片来源:赛柏蓝

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品种清单依旧是20个产品组95个产品:血脂康胶囊、脂必泰胶囊、脂必妥咀嚼片、脉血康胶囊、血栓通胶囊、红花注射液、喜炎平注射液等。

本次集中采购周期自中选结果执行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相较于10月25日全国中成药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的《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本次在规则上作出了一些修改。如:

1、全国中成药集采在确定入围企业时,需要根据报价代表品降幅以及医疗机构认可度、综合排名、创新能力、药材品质、供应保障、信用评价、质量安全等因素综合得分。

即:综合得分 = 价格竞争得分×60% + 技术评价得分×40%,相较于此前,“同采购组日均费用比值”在这一项规则中被删除。

2、在价格竞争得分上,申报企业按报价品进行价格申报,通过申报价降幅确定价格竞争得分。具体计算方式为:

图片来源:赛柏蓝

新的规则对“K值”给出了不同的计算方式,即:

图片来源:赛柏蓝


3、技术评价得分根据医疗机构认可度、药品企业综合排名、药品企业创新力、药材品质等多项指标确定,相较于此前参照的《中国医药统计年报(2022)(中药生物制药分册)》等,新的文件对此均作出更新,基本是参照2023年的相关文件,具体如下:

图片来源:赛柏蓝


4、拟中选企业确定上,不管是A还是B竞争单元,代表品报价日均费用是否超过5元成为重要指标之一。

以A竞争单元为例,药企想要直接拟中选,入围企业报价代表品申报价计算的日均费用不超过同采购组日均费用均值的1.5倍,还需要满足下面两个条件之一:

  • 将本次20个采购组所有A竞争单元入围企业报价降幅从高到低排序,降幅排名前70%的入围企业;

  • 入围企业报价代表品基准价格计算的日均费用不高于同采购组日均费用均值的,其代表品报价日均费用不超过5元且报价代表品报价降幅大于30%;其代表品报价日均费用超过5元且报价代表品报价降幅大于35%。入围企业报价代表品基准价格计算的日均费用高于同采购组日均费用均值的,其报价代表品报价降幅大于45%。

5、此外,新的文件还增加了价格纠偏和复活拟中选企业的规则,“3倍”是价格纠偏的重要指标。

如果拟中选企业代表品报价日均费用高于同采购组A竞争单元拟中选企业代表品报价日均费用最低值3倍的,需就低调整至3倍;不接受就低调整至3倍的申报企业,取消拟中选资格。

未入围或未中选的有效申报企业可申请接受不高于同采购组拟中选企业代表品报价日均费用的最低值,且技术评价指标无倒扣分的予以复活。

不过,医药机构填报采购需求的产品在中选范围内时,若为复活中选企业的产品,按0%采购需求量分配给对应的医药机构。

附:两版《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注:左边为最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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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药智网  赛柏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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