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师致学生重伤、九级伤残,法院判了!涉事老师曾当庭翻供

时事   2024-11-27 19:47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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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自央视新闻、极目新闻、大象新闻

整理:张力友


11月27日,湖南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宋雨明故意伤害案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宋雨明有期徒刑五年,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同时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辰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3年9月6日16时许,宋雨明在长沙市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四年级某班教室内开展课后服务期间,在多次制止、管束学生喧闹无效后,将半截三角尺扔向一吵闹学生,砸中该生前座刘某辰额部,致刘某辰重伤、九级伤残。后学校与刘某辰的父母就治疗、赔偿费用等达成一致,并已履行。刘某辰已恢复上学。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宋雨明身为教师,对未成年学生实施伤害,影响恶劣,应依法从严惩处;同时宋雨明有自首等从轻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学校已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并足额赔偿受害人。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案件审判过程中,法庭依法保障了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等的诉讼权利。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当事人亲属等旁听了案件宣判。


涉事老师曾当庭翻供


据极目新闻报道,在8月16日的庭审中,涉事老师当庭翻供。宋雨明称,事发当天他连续上了6节课,加上午托和晚托,非常疲劳,才导致自己失手,并当庭给学生和家属致歉。然而,当天宋雨明在审判庭上的说法,跟他在公安机关做的笔录内容却完全不同。




庭审结束后,学生的母亲郭洋表示,宋雨明致歉的目的是为了得到从轻处罚,不接受宋雨明的道歉。



郭洋告诉大象新闻记者,该事件对孩子造成了不可逆的伤害,身体无法恢复到从前,达不到一个正常孩子的学习、生活状态,目前孩子已被确诊为重症焦虑。



郭洋介绍,孩子受伤后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每天伴随着头晕头痛的折磨。“外界吵闹的声音、气温降低了或者突然回升了,都会对她有深刻的影响。”郭洋说,“孩子被砸碎的头骨,用了一种金属材料钛网修补起来的,身体会产生一些排异的现象,并且排异会有很多症状,比如:夏天气温过高,她在室外就很难受,她自己形容脑袋‘嗡嗡嗡嗡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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