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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视力残疾,武汉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以下简称化学院)化学专业本科生廖某(化名)的求学之路异常艰难。他曾2次申请“留级”;也因此在2023年毕业时,漏将《应用化学实验三》录入系统,导致毕业学分差0.5分,无法毕业。
廖某告诉记者,发现漏录后,化学院决定帮助其补录该课程,他也参加了该门课程的考试且成绩合格,“化学院认为我修满了总学分,但学校本科生院却并不认可这一情况,认为我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满培养方案要求的毕业最低总学分,未通过毕业审核,因此无法给我毕业证。”
据了解,在多次沟通未果后,廖某将武汉大学告上法庭,要求学校立即向其授予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但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廖某在6年的最长学习年限内获得总学分149.5,未达到最低150分的总学分要求,不符合武汉大学毕业条件,武汉大学据此未向其颁发毕业证书并无不当,因而驳回了廖某的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截图
记者相继致电了武汉大学多个职能部门及学院的公开电话,但对方均表示此事由学校宣传部负责,未予回应。根据廖某提供的电话,记者联系上本科生院一名相关负责人,但对方在得知记者询问的事由后便挂断了电话。
▲廖某提供的二审开庭传票
11月20日,廖某告诉记者,今年9月拿到判决书后他便提起了上诉,目前他已收到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即使二审败诉,我也依旧会继续为自己争取毕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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