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官员家中搜查出26公斤现金之后……​

文摘   文化   2024-11-28 07:00   北京  



 
她22岁入党,31岁即出任区民政局副局长,38岁被选派至新西兰奥克兰理工大学参加南京市领导干部首期境外培训班,曾一度被誉为仕途上的“希望之星”。
她也确实当得起“希望之星”:担任街道基层领导10年,将一个原本连工资都发不出的街道,变为财税收入达5亿元,经济总量进入全市街镇前列的先进。
她也创下江苏省南京市处级干部受贿犯罪单笔现金数额最大的记录。案发时,办案人员从她父母家搜到的53万美金、170万元人民币净重达26公斤多,用点钞机足足花费了一个半小时才清点完。
她就是南京市栖霞区原区长助理、迈皋桥街道原工委书记潘玉梅。
2005年2月25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潘玉梅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据潘玉梅受贿792万多元人民币、50万美元,另非法获利425万元的犯罪事实,依法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抗拒13天后才交代,家里搜出26公斤现金

就像是一场噩梦,梦中的自己被深深地埋在黑黑的井里,拼命地伸出被黑泥包围着的双手向井口抓去,可是不断地挣扎却不断地下沉,到处都是黑的……我的灵魂就这样被自己深埋,我的事业就这样被自己葬送,我的人生被自己画上了一个不光彩的句号。”这是潘玉梅在接受南京市纪委审查时来自内心的叹息。
2007年2月26日正是春节后上班第二天。中午12时30分,潘玉梅被带到市纪委办案点。
突如其来的变故令潘玉梅五雷轰顶:“出事了。”她对未来的美好预期瞬息间戛然而止,心里盘算决不能说出收钱的事,始终坚信高某不会出卖自己。原来早在2005年5月,高某就曾因行贿被调查过。那次事件之后,潘玉梅见周围风平浪静,便喜滋滋地为高某接风,赞他是“经过组织考验的人”。
打那以后,潘玉梅更认为高某是靠得住的哥们儿。因而在最初被审查的两天里,她对问题缄口不言,只是反复念叨:“我没有拿别人的钱,我没有问题。”
办案人员利用网上搜索的资料,和潘玉梅详细聊了她的工作。潘玉梅对组织上掌握的情况感到惊讶,但对问题仍避而不答。她心中明白自己收的钱是天文数字,丈夫身患重病,不能让年少的孩子就此失去母亲,母性的想法支撑她保持着沉默和对抗,每天靠做广播操来鼓舞自己的“斗志”。
外调资料显示,其银行账户有一笔330万元的资金往来。办案人员点了点她,潘玉梅有些沉不住气,举止变得反常,时而心不在焉,时而大汗淋漓。
潘玉梅的孩子在一家重点中学读初三,潘玉梅最担心自己照顾不到小孩,影响孩子学习。为了督促孩子安心学习,南京市纪委办案人员主动到学校,了解小孩的学习情况,请老师关心其孩子的思想和学习,小孩在中考后升入了重点高中。
组织上对潘玉梅家庭所作的关心,办案人员对她的苦口婆心,令她十分动容。所有答案就在眼前,组织上对自己的不离不弃正是在挽救犯错的自己,让自己争取个主动交待的机会啊。她在悔过书中感慨地写道:“我被他们执着敬业不放弃我的精神感动,被他们谈话时人人所散发的阳光健康心态所吸引,被他们看问题实质的深刻犀利所折服。”审查进行到第13天,潘玉梅终于从畏罪封闭的心态中走出,积极配合组织开展调查。
3月10日下午四时,她悉数交代了自己收受高某巨额贿赂的经过,并写信请家人配合组织交出赃款。根据潘玉梅的交代,办案人员在她父母家的小房间床下一个大皮箱里,搜出50万美元和170万元人民币,这些赃款净重高达26公斤多,银行工作人员用点钞机足足花费了一个半小时才清点完毕。而更多受贿来的款项则被她放在外面投资。当身为军队退休干部的父亲获知女儿将这么多赃款藏在自己家中时,一时惊得连话都说不出来。

退伍后先当区委秘书,曾是不留情面的女强人

潘玉梅出身在军人家庭,从小父母工作虽忙,但家教甚严。中学毕业后,她参军入伍,在部队里入了党,退役后回到栖霞区工作。
她从区委秘书一路做起,工作认真努力,很快以出色业绩赢得了组织和领导的信任,历任区双拥办主任、区民政局副局长、迈皋桥镇镇长、迈皋桥街道办事处主任、书记、栖霞区区长助理。在迈皋桥镇工作的前两年,她克服阻力,从人事和财务改革入手,建章立制,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白天她几乎都要忙工作,回家时已夜深人静。对一名女性而言,个中艰辛只能往肚里咽。不久,潘玉梅做事认真、要求高、不留情面的风格为人熟知,一些企业老板和下属想方设法和她套近乎,逢年过节送礼送钱,也都被她婉拒。2000年,上级各项经济指标压得她喘不过气,个性要强的潘玉梅即便受到委屈,也只能独自承受。身心俱疲的她,不得不“人前装坚强,人后近崩溃”。
工作中遇到的失意、委屈、矛盾接踵而来,令她异常困惑。她渐渐把社会上负面的东西放大,把阴暗面当主流,对权力有了追逐和运用的欲望。在悔过书中她写到:“如果说早期的我对权力的占有还是想干一番事业,实现自我价值,后来当权力运用得十分自如时,没有正确对待,心理失衡,于是就开始偏离了航线,走向了犯罪的深渊。”
在栖霞区民政局担任副局长的时候,潘玉梅经常陪客人去栖霞寺参观、游览,在讲解员的解说中了解了不少佛教故事,听起来觉得顺耳,渐渐地对佛有了兴趣。她觉得菩萨能普渡众生,佛能化解世间烦恼,于是悄悄地皈依佛门,法号为“正梅”。入了佛门,她经常去寺院烧香拜佛,求菩萨保佑自己升官。

单笔索贿48万美元120万人民币

位居一把手的潘玉梅官不大,权力不小,作为一名年轻女性,那种众星捧月的风光令她十分消受。有一次,一盐城老板酒后吐真言:“别看我们商人有的时候像条狗一样求这个求那个,但最终是人,我求过的当官的成了狗。”他甚至得意地举例与徐国健、徐其耀交往的经历。这些不仅没让潘玉梅清醒,反而令她震撼。她执迷不悟地认为“权力所达不到的荣耀,金钱和财富则一定能够达到”。
潘玉梅的落马和高某密不可分。高某是潘玉梅分管的迈皋桥街道一村支部书记。起初,潘玉梅对高某工作中的不当之处尚能大会点名、小会批评,高某对这位顶头上司也心生敬畏。2000年春节前,高某借机拜年到潘玉梅家送了2瓶酒和1万元钱,当时潘不在家。因适逢春节,这笔钱潘玉梅没有退。此后她对高某便不好开口批评了,高某对潘更加留意。
2001年9月,潘玉梅被选派参加首期境外培训班。临行前,高某到潘玉梅办公室递了个信封:“你到国外可以派用场。”潘玉梅心想20人的团队可能要用钱,自己帮高某也协调了一些事,便心安理得地收下了这1万美元。2002年,潘玉梅被提拔为迈皋桥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成了一把手,高某更把潘玉梅视作“绩优股”,找机会接近。
2003年,南京开始推进小城镇试点,学习华西村集中建设农民新村,土地开发可谓寸土寸金。高某遂注册成立公司,承接了自己村里的集体土地开发项目。不久,由于中心村项目不规范,打政策“擦边球”,市里下达了停止施工、停止销售的禁令。潘玉梅考虑到“双停”后,高某的公司将难以为继,便主动开会统一班子思想,以维稳、完成税收等理由帮助高某开脱,对他的“双停”工作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帮助高某顺利渡过了难关。其后,高某投桃报李,公司越做越大,出手也愈加阔绰。
2005年,高某因涉嫌行贿,被有关部门调查,这让潘玉梅十分恐慌。好在高某始终未透露潘玉梅的任何问题,使她闯过了危险期。这次事件之后,潘玉梅便认定高某是一个值得信赖的人,竟称他是“经过党组织考验的人”。
为感谢潘玉梅的关照,这年11月的一天,高某在村委会门口又一次性送给她80万元现金。笑纳了这笔巨款的潘玉梅想想有些害怕,经过一番思考后,她决定对高某来次大手笔的感情投资,目的是要在关键时刻绝对封住他的嘴。
这年12月初的一天,潘玉梅把高某叫到自己的单独住处谈心,聊了一会儿工作和家庭话题后,潘玉梅切换主题道:“这些年你对我一直忠心耿耿,在老公治病上也支持我不少。人总是有感情的,我也要对你有点表示。有套别墅,是我以49万元优惠价买的,我暂时用不上,打算把它送给你女儿。”“这个我不要,书记对我够关照的了!”见高某推辞,潘玉梅便说:“我不是说人是重感情的嘛,这事不许再推了,就这么定了!”没过多久,别墅过户手续办妥了。得到书记这份厚礼,高某被感动了好多天。
像潘玉梅这样,以如此大的手笔对行贿人实施感情封口的确实少见,这也许是身为女性的潘玉梅相信,感情能左右一个人。但话说回来,潘玉梅又天生爱财,她把贪来的钱大多藏在父母家中,丈夫肝移植后缺少钱买人体白蛋白等药品,找她要钱她都吝啬,为此夫妻间曾多次发生争吵。潘玉梅是不会白送一套别墅的,她终究会向高某捞回来。
在一次区委常委选举中,潘玉梅被差额落选。仕途上的停滞不前,使她对官场开始有了把握不住的恐惧。为了散心,她和高某等人到上海等地的顶尖时尚购物商场疯狂采购,高档衣物、皮具手袋、价值5万元的名表尽入囊中,高某则成了她的“刷卡机”。
进入2006年,高家贵给潘玉梅送钱送物的次数和力度明显不足。潘玉梅为把送高某别墅的损失捞回来,这年7月她对高某谎称,街道将统管所有村委会资金,变相向他索贿48万美元。同年12月,潘玉梅又找借口向高某索贿120万元人民币。如此一来高某终于明白,书记的那套别墅是不好拿的。这48万美元和120万元人民币的贿赂创下了南京处级干部受贿犯罪单笔现金数额的最高纪录。
潘玉梅一直以为自己做得很聪明,而她的伪装和表演也确实欺骗了领导。2006年底,潘玉梅统管下的迈皋桥街道财税收入突破五亿元大关,正是这出色的业绩帮她掩盖了本来面目。再说街道收益好了,干部的收入也水涨船高,内部空前稳定,没人说潘玉梅半个“不”字。
然而,潘玉梅做梦也想不到,她的自由生涯很快就将终结;她更想不到,供出她的正是自己以感情投资搞定的高某!2007年元月,南京市纪委在查处邮政系统的一起腐败案件时,再次将高某“请”到办案点。这一次高某感觉要想轻易脱身不那么简单了,为了自我保身,他供出了潘玉梅。

以权牟利结成“腐败圈”,借招商引资批地圈钱

当潘玉梅的人生追求发生偏离后,表面上正襟危坐的她,通过玩弄手中的权力,开始构建以权力积累资本为目的的“腐败圈”。
2003年初,栖霞区迈皋桥街道筹建创业园区需招商引资,无形中为潘玉梅运用权力“点石成金”提供了平台。潘玉梅、陈宁(迈皋桥街道原主任,区财政局原局长,同案被判处无期徒刑)二人气味相投,一拍即合,逐渐成为一对亦步亦趋、偷食国有财产的“腐败搭档”。他们首先物色了一个港商陈某,共同商议成立南京某工贸有限公司,并将创业园区内100亩土地,以低于市场价的每亩8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卖给陈某。
为防身份暴露,在注册成立工贸公司时,潘玉梅以其亲属名义登记并占公司34%的股份,陈宁以其亲属名义登记并占公司33%的股份,且二人均未实际出资和参与经营管理。在这起对集体土地寻租的事件中,潘玉梅掩人耳目打出了“三张牌”, 从而以低廉成本获取了土地溢价的超额利润。
一是倒签协议,虚假经营。由于工贸公司购买的土地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潘玉梅、陈宁便将购买协议签订时间提前。而在土地运作中,该公司始终没有项目进驻,仅象征性地做了些土地平整的基础工作,掩人耳目。
二是变更股东,虚假转让。工贸公司成立仅半年,潘玉梅等人便以转让企业的名义变更股东,将工贸公司转给南京某体育用品公司,实则从中获取土地的巨额溢价收益。
三是迂回走账,洗黑钱。为防败露,潘玉梅让港商陈某将480万元赃款先打到其友孙某所在的某工程技术翻译院账上,然后以陈某的名义参加该院的高息集资,一年后才辗转给潘玉梅本人,给人以正常经济往来的假象。对于从中获取的一笔330万元赃款,潘玉梅先是在银行开户存入,第二天迅即销户,然后以其母亲名义另存银行。陈宁对收受港商陈某的480万元赃款,先是将其中280万元有偿借给陈某使用,另外200万元人民币以其妻女名义分别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信用社股权及支付房款,这笔钱在其个人银行账户上则无影无踪。
滚滚而来的金钱不费吹灰之力,令潘玉梅等胆子越来越大,不时动用以权捞钱的魔杖。她在忏悔书中写到:“当权力真正成为打开生财之道的万能钥匙,什么党性、宗旨都抛在脑后,有的只有得意和疯狂。”
其实,这并不是潘玉梅惟一的一次亲自利用土地圈钱。她还曾经与4位都是省、市机关部门负责干部的“朋友”,共同成立了一家公司,专事潘玉梅主管的创业园区某地块的运作。5人先期共同投资人民币1100万元,购得创业园区267亩土地使用权。两年后,潘玉梅拍板让创业园以5800万元的高价回购了该地块,5人则从中非法谋利1700万元,而该地块是创业园区惟一高价赎回的土地。
2004年2月,南京某开发公司老总吴某某托人找到潘玉梅,提出要在创业园区购买土地,希望在价格上给予优惠。潘玉梅嘴上答应得好,具体到土地价格上就是不松口。吴某某遂动员潘玉梅买本公司高档小区的房子。潘玉梅是有经验的,这就意味着变相给好处,便答应下来,拉着陈宁一起到小区看房。两人各看中了一套120平方米的房子,问房子怎么卖?吴某某开出了一个优惠底价,但潘玉梅不满意,只愿意按每平方米1000元的价格拿房。吴没有办法,只好咬牙答应了。
为了不留下如此低价买房的痕迹,潘玉梅要求吴某某按市场价出具购房票据,吴某某答应照办。不久,潘玉梅和陈宁分别以自己老母亲的名义将房子吃下,而吴某某则为他们各承担了50万元的购房差额款。得到巨额好处后,潘玉梅不仅在原基础上为吴某某的公司追加了30亩地计划,而且在价格上又大手笔优惠。
同年5月,南京某公司总经理许某找到潘玉梅,提出想减免本公司在受让金桥大厦项目中的有关费用,并承诺如果能帮忙免掉100万元的基础开挖费,则能以最低廉的价格卖一套本公司在城东优势地段开发的高档房给她。潘玉梅如法施展手段,再次拿下了高档小区的一套豪宅。这一次,许某为她支付了55.8万元的房款差额和契税2.9万元、维修基金2.31万元。占到大便宜后,潘玉梅利用手中的权力,设法帮助许某的公司免掉了100万元的相关费用。
这两套潘玉梅以超低价买下的房子,从购房发票和办证手续上,看不出任何破绽。但就是这两套房子,她却足足捞进了120万元的好处。
据调查,2000年春节前至2006年12月,潘玉梅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792.08174万元,美元50万元,合计收受人民币1190.20514万元。

关系网互相渗透,揪出15人还有一厅干

南京市纪委办案人员介绍,从表面看,潘玉梅案件涉及的人和事似乎是单独、孤立的。实则在这张围绕集体土地寻租织就的关系网中,多个违纪违法链条相互交织,相互渗透,牵涉多个贪污、贿赂、经商办企业等违纪违法问题,形成规模较大的群体腐败案件。
特别是少数“一把手”借地圈钱,低买高赎,恣意寻租,其腐败行为渐趋集团化发展。其中,潘玉梅与时任迈皋桥街道主任的陈宁结成同盟,两人不仅通过工贸公司买卖土地共同受贿各480万元,还为其他公司降价购买创业园区300亩土地从中共同受贿各50万元。潘玉梅除受贿792万元人民币、50万美元外,还非法获利425万元,陈宁共计受贿559万元。
据办案人员介绍,围绕潘玉梅土地寻租,共查出违纪违法党员干部1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8人,厅级干部1人,已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8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700余万元。

群体腐败不可小觑,源头治腐刻不容缓

潘玉梅案件暴露出的土地寻租黑洞引起了市领导的高度重视,蒋宏坤市长在市纪委汇报该案的《纪检监察要情》上作出重要批示:“此案很有教育意义。加强对集体土地的管理要引起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纪委牵头组织执纪执法机关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对发现的问题和疑点逐一深挖细查,扩大战果,从一条线索带出一批大案件,严肃查办了一批违规利用集体土地非法获利严重违纪违法的案件,从而斩断土地寻租的腐败路径,严惩腐败分子,当地群众无不拍手称快,社会反响强烈。
在案件查处中,市纪委讲究方法策略,围绕主线,层层剥笋,逐个突破。同时发出监察建议,促使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规范土地经营。案发后,栖霞区吸取教训,对辖区内3起非法占有土地并改变土地使用权的案件进行了查处,同时采取了村级财务街道代管、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加强国有(集体)投资工程管理等多项举措,进一步加大源头治腐力度。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龙翔介绍说,严查腐败案件是市纪委监察局始终作为重中之重、紧抓不放的工作。市纪委办案人员10年来没有离开过办案工作点,不仅很少过节假日,平时也经常加班工作。近5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每年查处案件700件左右,县处级干部70人左右,查办违纪违法金额十万元以上案件100件左右。特别是工程建设、土地房产等领域,腐败分子作案手段隐蔽,查处难度增大,但办案人员克服困难,重事实、重证据,严格按程序办事,依纪依法突破了一个又一个大案要案。从潘玉梅案件看,由于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土地交易背后常常有权力寻租的影子,这也是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关注和监督的重点。潘玉梅窝串案件的及时查处,不但清除了党政机关内一窝“蛀虫”,而且为我市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经营发展提供了保障。
这个案子反映出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内部监督失效。本案的线索来源于纪委办案人员查办另一起腐败案件时,被审查人员无意中露出的一句话,“我还给潘玉梅书记送过几十万美元”。于是办案人员立即向领导汇报这个情况,潘玉梅收受巨额贿赂的黑幕由此被揭开。从案件披露出的某些细节看,有很多迹象表明与其共事的班子成员是应该能够察觉出潘玉梅贪腐行为的。然而,潘玉梅硬是在2000年至2006年这长达七年的时间里“平安无事”。如果不是纪委办案人员有高度的责任心,潘玉梅的案子可能还会愈演愈烈。
二是农村“三资”监管还存在很大的“盲点”。加强农村尤其是城郊结合部经济较发达村的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监管,历来都是各级党政机关和监督部门关注的重点,“村务公开”、“村账托管”、“农村股份合作”等行之有效的经验可以说各地都在推广。然而,潘玉梅一次就收下其分管的迈皋桥街道一村支部书记高某送上的现金人民币80万元。实际上,如果是农村“三资”监管稍稍规范一些的话,身为村支部书记的高某根本就不可能有机会“承接自己村里集体土地开发项目”。
三是正确处理监督与信任干部的关系。潘玉梅曾任市、区人大代表,省、市党代会代表,在街道基层担任领导职务摸爬滚打10年,将一个原本连工资都发不出的落后街道,发展成为“经济总量一跃排到全市街镇前列,财税收入达5亿元”的先进街道。按照干部监督管理的常识,潘玉梅理应是当地干部管理监督部门重点教育、管理和监督的对象,这不是对潘玉梅的不信任,反而是对其的关心爱护。然而,“能人腐败”这一幕悲剧今天还是再次在一度被誉为仕途上的“希望之星”的潘玉梅身上再次重演。
潘玉梅案件引爆的土地寻租黑洞至少给我们4点启示:
首先要完善相关法规和政策,完善办事决策程序。一切按法律和制度规定办事,让权力受到控制和约束,腐败就丧失了生存的土壤和空间有关部门应对农村集体土地问题保持高度关注,建立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土地行政管理制度,坚决纠正土地开发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
其次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制约。增加办事透明度,让领导决策受到评议和监督,放宽职工监督渠道,多给职工参政议政权力和机会,领导只会感到责任和压力,权力失去了优势,腐败就没有了。各级党组织要突出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制约,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权力结构,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有效防止权力滥用。要分化权力,走民主化管理的道路,避免权力集中和一个人说了算。因为权力是产生腐败的温床,一个人权力小了,说话少了分量和独断,产生腐败的机会也就少了。
第三要加大惩处力度。由于国有土地管理较为规范,一些不法分子就想方设法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大做文章。2006年以来,全市共立案查处此类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案件30余件。这些案件中,有的“以地圈钱”一夜暴富,有的弄虚作假违规拆迁套取国家巨额补偿,有的大肆行贿贻害一批干部,有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引发集体上访。执纪执法机关应制订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实施方案,加大力度联合办案,严肃查处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租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将违法用地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四要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潘玉梅、陈宁等人本应在党的基层组织中发挥中坚作用,带领百姓共同致富。但他们却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败坏风气。潘玉梅甚至以抓经济、促稳定为由,认为街道的党风廉政建设可有可无,对廉政规定充耳不闻。反腐败是一件大事,它是挖掘一个人意识领域深层不良倾向的复杂工程,它不仅需要有一个净化人类思想的系统工程,更需要有一个反腐败的约束机制。要从加强每个党员干部自身修养和党性锻炼做起,陶冶和净化人的灵魂,让人感到腐败的丑恶和肮脏。站在社会的角度,应当是政策和法规的有机结合,让腐败不能为、不敢为和不愿为。党的基层组织是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党政主要领导要落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加大执行廉政制度的力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
腐败不是小事,它隐藏在人的思想深处,无时无刻都有可能因为私欲而产生腐败。我们要保持警惕,时刻警钟长鸣,管住自己的手,管住自己的嘴,清清白白做人,堂堂正正做事,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羡慕他人的浮华,也不要自卑自己的清苦,珍惜自己,珍惜今天,走好自己脚下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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