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小|全环境立德树人】济南市济阳区第二实验小学致电动三、四轮车驾驶人家长的一封信

教育   2024-11-17 08:24   山东  


各位学生家长:

交通出行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每一个家庭的幸福生活。近年来,为了出行方便,部分家庭购买三、四轮电动车作为出行交通工具,但随之而来的是三、四轮电动车交通事故多发频发,因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的情况屡见不鲜。为保障家长和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济南市济阳区第二实验小学提醒您:

什么是“非标”电动三、四轮车

法律意义上讲的电动三、四轮车,应该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01

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


02

车辆要获得CCC认证;


03

三、车辆要拥有出厂合格证;


04

车辆要拥有一致性证书

具备以上条件的电动三、四轮车属于机动车,必须具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号牌并购买机动车强制保险,按照机动车的法律标准进行交通出行和管理。








除此之外,粗制滥造、胡乱拼装、违法销售的其他电动三、四轮车都是“非标”车辆,无法进行登记获取号牌,更不能上路行驶。

电动三、四轮车的危害

      1.无牌无证无保险。

目前,很多三四轮车辆属于非法生产、拼改装车辆,无法办理注册登记上牌,无法购买保险,属于“三无”产品,违法上路,安全性能及合法权益无法保障,请勿购买使用,更不能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

      2.扰乱正常秩序,容易引发事故。

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在行驶时,由于车速比普通二轮电动车、行人要快,超车机率大,在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变道、拐弯掉头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极易发生刮擦事故。

      3.安全性能较差,安全隐患较多。

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本身技术含量不高,有的更是制造工艺粗糙。大多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车辆稳定性差。同时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不具备载客资格,往往搭乘多名乘客,容易造成方向失控、翻车,极易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交通事故。


我们倡议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尊敬的家长们:      

      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是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更是全体师生和家长的共同心愿。为提高师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切实保障出行安全,在此,济南市济阳区第二实验小学向您发起以下倡议:

      1.提倡绿色文明出行。建议家长步行接送孩子。

      2.请家长自觉不购买、不驾驶、不使用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搭载学生,确保孩子出行安全。

      3.孩子不乘坐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黑车,不乘坐超员超载车辆。

      4.老师和家长加强对孩子的日常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素质,养成良好的出行、乘车交通习惯。

      5.全体师生和家长争当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和宣传者,影响身边的亲人朋友,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和其他违规车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实现文明安全出行。

      6.路远的家长驾驶的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四轮车等,要有序排放,尤其停在经四路上的,要车头朝外,一字排开,听从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小组的统一指挥,学校还将安排年级主任、班主任上路检查,对因家长乱停乱放涉及的班级和学生将做出批评教育等处理。

                        济南市济阳区第二实验小学

                             202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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