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
(众所周知,我10w粉之大号“设计院迟英说”已被永封,所以很多最新禁忌信息只能发在星球里。
星球中发布的信息,90%没有对外公开,欢迎前来品鉴~
星球还邀请了两位大咖作为嘉宾,一位是从设计院跳槽到字节跳动的大佬,一位是年纪轻轻就评上教高的设计院所长,大家有关于转行或职业发展的问题,可在星球中向他们提问,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以下正文:
这个事情,我几天前就已得知,但碍于事务繁忙,并未来得及写稿。
而最近,该事件又有新进展,也就是公司方面也有所表态,所以不妨拿来一起说说。首先,我是在9月27日接到投稿,投稿内容为死者爱人对公司冷漠态度的怒斥:“各位同事,我爱人胡女士长期在公司加班,最高月加班60个小时,在公司突发昏迷后抢救无效,于9.24与世长辞。我爱人还未入土为安,ZS建筑工程审图公司领导不仅不给家属交代,开始抹灭我爱人工作痕迹,手段极其恶劣毫无人情,请各位领导及同仁帮助我找回公道。”而后,公司方面也发表了一份声明进行澄清,将员工死因归结为“先天性疾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即使员工有先天性疾病,但若是由于工作环境或工作压力(如长期加班),导致其病情发作或恶化的,也可判定为工伤。除此之外,如果员工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发病,且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就应当视同工伤。而根据目前掌握的信息,胡女士是在9月18日发病昏迷,9月24日去世,这中间间隔了6天,超过了48小时,故而无法直接“视同工伤”。。。这,就给公司逃避工伤赔偿,提供了法律上的“口子”。工伤的根本特点在于“三工”:工作时间内、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第一例:如某建筑工人在工地施工中,因高空坠物被砸伤,在医院救治了3天后死亡,其抢救时间虽然超过了48小时,仍然可以被认定为工伤死亡。
(因为伤害是由于工作原因造成的,工地的危险环境导致了工人死亡。)第二例:某工厂职工在车间工作时,突发心脏病被送到医院,救治3天后死亡,因其抢救时间超过了48小时,就不能认定为视同工伤。(因为心脏病不是由于车间工作造成,车间的工作环境与心脏病之间无直接关系)由此可见,胡女士的家属若是想要证明胡女士的死是“工伤”,就必须拿出胡女士高强度加班的证据,并由专业的医学人事论证“高强度加班”与“发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而胡女士爱人所说的“公司抹灭胡女士工作痕迹”,如果确为实情,那就是公司“做贼心虚”,为了逃避工伤赔偿而使出的手段。。。但人情上,它终于还是逃不脱“冷漠无情”、“唯利是图”的判词。努力上进是好事,但过于努力,有时也会反噬自身,摧残身心。故而还是希望大家珍惜身体,加强锻炼,努力活到退休的那一天!(最后,还是全靠大家顺手转发,广而告知,传递行业真相!)关注,转发,投稿,传递行业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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