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院大骗局!请国家严肃处理!

时事   职场   2024-08-14 11:00   北京  
我最近有句口头禅,叫:“设计院,中国的缅北!”
为啥这么说呢?因为这个行业的糜烂程度,已经登峰造极,堪比缅北电诈园区。。。
不信?请看陕西XD设计院这份劳动协议:
这家设计院规定:半年内离职不收取费用,超过半年的,必须交纳违约金方可离职,而且金额还逐年递增,每多干一年多罚一万!
外行人可能会说:“啊,设计院这么高大上的单位,工作又特别累,经常熬夜加班,年入怎么得好几十万吧?就算交几万块违约金,那也是赚了!”
但他们又怎能相信,这家设计院的薪水,居然“高达”一天50块!
据该设计院员工手书爆料,陕西XD设计院在入职时,承诺工资为每年税后十二万。
但实际入职后,却发现这家设计院,居然连基本工资都没有!
没有基本工资,绩效只有每天50块,那员工怎么生活呢?请看下面这份“借款协议”:
是的,您没有看错,这家设计院,居然是采用“借款”的方式,来给员工发工资。。。
借款时限为4年, 也就是说工作4年后,就要把发到手里的钱,再还给设计院。。。
不还钱的话,该设计院就将“以债权人的名义向我追偿”。。。
(该设计院还专门备注自己雇了“常年法律顾问”,看来不是没钱,而是骗来的钱都去顾律师了)
所以,配合一开始说的那个“离职违约金”,如果你想要从该设计院离职的话,必须要先把过去几年的基本工资还给设计院,然后再赔个几万块违约金,才能“逃离魔窟”!
什么叫电诈园区?什么叫中国的缅北?现在,您相信了吗?
~~~
我知道,后台肯定有人会给我杠:“你说的这是个例!不可能所有设计院都这样!”
那我就特别想问了:设计院界,真的只有这一个个例吗?
设计院“底薪+绩效”、“预发工资”、“回款目标”等制度糟粕,都是由来已久,且为大多数设计院所采纳,哪怕是行业头部大院也不能“免俗”。
在这样的制度设计下,设计院员工月入不过千,甚至负发薪、倒欠院里钱,早已不是什么个例,而是行业下行后的普遍现象。
最可怕的是,这样的制度糟粕,居然还有人要为它站台,声称这种为剥削而生的制度是“合理”的:
比方说,上面这位网友就说,我批判设计院的“剥削制度”是错误的,说我是“基层思维”,不该把行业写成是“吃人不吐骨头”,要有管理层的视角。。。
我心想,我作为工人阶级,当然要站在工人阶级的立场说话,工人阶级难道不是基层吗?如果说“基层思维”是错误的,难道是要求工人阶级站在资本家的立场考虑问题才算正确?这是什么狗屁逻辑!
可见,设计院的资本家,甚至都已经懒得去“美化剥削”了,他们已经习惯用PUA的方式,来强迫工人阶级接受他们的剥削。。。
他们声称:不愿意接受剥削的人,就是只会“基层思维”的低能儿!
他们甚至炮制出“粪斗者承诺书”这种,像“农奴制卖身契”一样臭不可闻的玩意儿来恶心人,然后还自我感觉良好,仿佛站在了道德最高点。。。
是的,他们的确是站在了道德制高点,但这种“道德”,是早已被扫进历史垃圾堆的封建主义“吃人”的道德,而不是社会主义新中国的道德。
为什么说设计院连资本主义都不如,而是向着封建主义倒退了呢?
因为在《资本论》的描述中,资本家付给工人工资,是在商品卖出之前,也就是说,工资的来源,必须是资本家已有的资本,而不能靠预支卖货的资本。
一旦商品卖不出去,承受损失的是资本家,而不是工人,这才是《资本论》中分析资本主义的前提条件!
而在设计院,“底薪+绩效”、“预发工资”、“回款目标”等制度糟粕,所达到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在商品成功卖出去之前,拒付工人的工资。
这种制度发展到最后,即使商品卖出去了,设计院也可以骗工人说没卖出去,甚至要求工人赔偿违约金,这就已经完全谈不上“资本主义”了,只能说是“缅北主义”!
如果有人说这样的“制度”也算合理的话,那骂他们是资本家都算抬举他们了,应该骂他们周扒皮、黄世仁!
设计院是怎么骗钱的?说白了就是八个字:
颠倒黑白,厚颜无耻!
长此以往,劳动人民将无钱消费,经济循环将完全崩溃!请国家正视问题,严肃处理!真该管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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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迟小英
吐槽设计院,舍我其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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