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下午,国务院、证监会、交易所关于IPO上市标准和现场检查等市场关注热点问题给出最新说法。
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有20个要点值得关注。
证监会首席风险官、发行监管司司长严伯进今天下午在新闻发布会现场表示,拟提高主板和创业板的IPO企业的营收、净利润等指标,主板近一年净利润提高至1亿元,创业板提高至6000万元,科创板和北交所财务指标不变,科创属性要求更严。
严伯进表示,首发企业随机检查比例将由5%提高至20%。加上现场督导,预计现场监管不低于三分之一。
证监会修订《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对申报科创板企业的研发投入金额、发明专利数量以及营业收入增长率设置更高标准,强化衡量科研投入、科研成果和成长性等指标要求,进一步引导中介机构提高申报企业质量,凸显科创板“硬科技”特色。
此外,沪深北交易所同步就《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等19项具体业务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涉及提高上市条件、规范减持、严格退市标准等方面。
监管层今天关于IPO全链条及上市公司分红、退市的最新要求,一云投资精编如下:
一云投资综合|来源
小于、小海、小金、边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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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具体指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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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督导比例也来了
为落实新“国九条”关于扩大对在审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现场检查覆盖面等要求,证监会将首发企业随机抽取检查的比例由5%大幅提升至20%,并相应提高问题导向现场检查和交易所现场督导的比例,调整后,现场检查和督导整体比例将不低于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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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高价超募、抱团压价等市场乱象
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出强化发行上市全链条责任。进一步压实交易所审核主体责任,完善股票上市委员会组建方式和运行机制,加强对委员履职的全过程监督。建立审核回溯问责追责机制。进一步压实发行人第一责任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建立中介机构“黑名单’制度。坚持“申报即担责”,严查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问题。加大发行承销监管力度,强化新股发行询价定价配售各环节监管,整治高价超募、抱团压价等市场乱象。从严加强募投项目信息披露监管。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加强穿透式监管和监管协同,严厉打击违规代持、以异常价格突击入股、利益输送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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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各方面都很关注的政商“旋转门”、逃逸式辞职等突出问题,已经出台了 20多项措施,从业务端和管理端综合施策,在这方面还将深化专项治理,一抓到底,决不姑息。将着力打造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监管铁军,为强监管、防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坚决破除“例外论”、“精英论”、“特殊论”等错误思想。从严从紧完善离职人员管理,整治“影子股东”、不当入股、政商“旋转门”、“逃逸式辞职”等问题。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坚决惩治腐败与风险交织、资本与权力勾连等腐败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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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要加大退市监管力度,进一步严格强制退市标准,畅通多元退市渠道,精准打击各类违规“保壳”行为,健全退市过程中的投资者赔偿救济机制。
附件1:
时隔近10年
中国资本市场迎来第三个“国九条”
20条看点
4月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次出台的意见共9个部分,是资本市场第三个“国九条”。
据介绍,这次国务院出台的意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资本市场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是继2004年、2014年两个“国九条”之后,国务院再次出台的资本市场指导性文件。
综合来看,2004年“国九条”颁布的背景是在股权分置改革之前非流通股引发诸多问题,市场长期低迷的背景下提出;2014年“国九条”是在中小投资者缺乏保护的背景下提出的;这次是强化投资者保护、市场公平,增强市场内在稳定性的背景下提出的。
有资深资本市场人士指出,本次国九条背景和意义重大,历史来看,2004年、2014年以及今天十年一次国务院专门出台针对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国九条”,前两次之后出现2007年沪指6124点、2015年的5178点,相信本次真正的牛市亦在孕育之中。
新“国九条”中涉及了多项投资者集中关注的问题,以下20条信息值得重点关注:
一是提高发行上市辅导质效,扩大对在审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现场检查覆盖面;
二是明确上市时要披露分红政策,将上市前突击“清仓式”分红等情形纳入发行上市负面清单;
三是进一步压实发行人第一责任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建立中介机构“黑名单”制度;
四是强化新股发行询价定价配售各环节监管,整治高价超募、抱团压价等市场乱象;
五是构建资本市场防假打假综合惩防体系,严肃整治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重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六是严格规范大股东尤其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坚决防范各类绕道减持;
七是对多年未分红或分红比例偏低的公司,限制大股东减持、实施风险警示;
八是研究将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纳入企业内外部考核评价体系。引导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
九是深化退市制度改革,加快形成应退尽退、及时出清的常态化退市格局,加大规范类退市实施力度;
十是推动证券基金机构高质量发展,引导行业机构树立正确经营理念,处理好功能性和盈利性关系;
十一是完善对衍生品、融资融券等重点业务的监管制度;
十二是支持头部机构通过并购重组、组织创新等方式提升核心竞争力,鼓励中小机构差异化发展、特色化经营;
十三是完善与经营绩效、业务性质、贡献水平、合规风控、社会文化相适应的证券基金行业薪酬管理制度;坚决纠治拜金主义、奢靡享乐、急功近利、“炫富”等不良风气;
十四是加强交易监管,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加强战略性力量储备和稳定机制建设;
十五是完善对异常交易、操纵市场的监管标准。出台程序化交易监管规定,加强对高频量化交易监管;严肃查处操纵市场恶意做空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震慑警示;
十六是将重大经济或非经济政策对资本市场的影响评估内容纳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框架,建立重大政策信息发布协调机制;
十七是全面加强基金公司投研能力建设,丰富公募基金可投资产类别和投资组合,从规模导向向投资者回报导向转变;稳步降低公募基金行业综合费率,研究规范基金经理薪酬制度;
十八是优化保险资金权益投资政策环境,落实并完善国有保险公司绩效评价办法,更好鼓励开展长期权益投资;
十九是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增强资本市场制度竞争力,提升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的包容性,更好服务科技创新、绿色发展、国资国企改革等国家战略实施和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二十是推动加强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大幅提升违法违规成本。推动修订证券投资基金法。出台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
来源 :财联社
附件2:
408家IPO排队待审企业板块分布
(截至2024年4月12日)
5360家A股上市公司市值分布
(截至2024年4月7日)
5360家A股上市公司各板块分布
(截至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