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学堂】《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九)

文摘   2024-10-18 17:44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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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2019年5月6日中共中央印发)


第四章 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主要方式 


第十七条 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一般以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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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
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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