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学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七十四)

文摘   2024-09-10 17:30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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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023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发布)

第二编 分则


第十章 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四十七条 临时出国(境)团(组)或者人员中的党员,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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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八条 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触犯驻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令或者不尊重驻在国家、地区的宗教习俗,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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