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登中心关于个贷不良批量转让业务52答

财富   2024-12-19 12:18   北京  
来源 | 华畅谈不良
银登中心发布的《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业务常见问答》,覆盖个贷不良批转的监管政策、业务流程、系统操作三大方面,共计52个常见问题及答复。
一、监管政策篇

1. 不良贷款转让业务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在银登中心可以开展单户对公不良贷款转让、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对公不良资产批量转让以及监管部门同意的其他业务。

2. 如何在银登中心开展不良贷款转让业务?

答:单户对公不良贷款转让和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业务应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21〕26 号)、《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22〕1191 号)执行。

对公不良资产批量转让业务应按照《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财金〔2012〕6 号)执行。

通过银登中心开展不良贷款转让业务均应按照《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规则》(银登字〔2023〕1 号)的业务流程办理。

3. 可以参与不良贷款转让业务的出让方机构主要有哪些?

答:参与单户对公不良贷款转让和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业务的出让方机构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6 家国有控股大型银行、12 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注册地位于北京、河北、内蒙古、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河南、广东、甘肃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中小银行机构。

参与对公不良贷款批量转让业务的出让方机构应符合相关监管要求。经总行(总公司)授权同意,分支机构可以作为出让方。信托公司可为其管理的信托计划单独开立产品账户进行管理。

4. 可以参与不良贷款转让业务的受让方机构主要有哪些?

参与不良贷款转让业务的受让方机构包括: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以及监管部门同意的其他机构。经总公司授权同意,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分支机构可以作为受让方。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债转股为目的受让试点范围内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对公不良贷款,按照债转股相关政策和监管要求开展工作。

5. 地方资产管理公司须符合哪些条件可以参与不良贷款转让业务?

答:根据监管要求,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应当经营管理状况较好、主营业务突出、监管评价良好。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单户对公不良贷款转让和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业务受让方的,须经省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同意。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受让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域内的单户对公不良贷款,批量受让个人不良贷款不受区域限制。

对公不良资产批量转让业务的受让方应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6. 哪些不良贷款可以转让? 
答:下列不良贷款可以转让:
(一)对公不良贷款,包括出让方在经营中形成的、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认定为次级、可疑或损失类的对公贷款。
(二)个人不良贷款,包括出让方在经营中形成的、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认定为次级、可疑或损失类的个人消费信用贷款、信用卡透支、个人经营类信用贷款等个人贷款。

(三)监管部门同意转让的其他不良贷款。

(一)和(二)所列贷款中已核销的贷款可以转让。


7. 对转让的不良贷款有哪些限制?
答:下列不良贷款不得转让:

(1)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国家机关的贷款;经国务院批准列入全国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计划的贷款;国防军工等涉及国家安全和敏感信息的贷款;

(2)精准扶贫贷款、“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各项贷款等政策性、导向性的贷款;

(3)虚假个人贷款、债务关联人涉及刑事案件或涉及银行内部案件的个人贷款、个人教育助学贷款、银行员工及其亲属在本行的贷款;

(4)在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中有限制转让条款的贷款;

(5)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限制转让的其他贷款。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个人消费抵(质)押贷款、个人经营性抵押贷款等抵(质)押物清晰的个人贷款,应当以银行自行清收为主,原则上不纳入对外批量转让范围,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 监管部门对受让方的不良资产处置工作有哪些要求?

答: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受让的单户对公贷款, 不得再次转让给原债务人及相关利益主体。


资产管理公司对批量收购的个人贷款,可按监管部门有关规定,采取自行清收、诉讼追偿、债务展期、重组等多种方式进行处置,不得再次对外转让。禁止暴力催收不良贷款,严禁委托有暴力催收、涉黑犯罪等违法行为记录的机构开展清收工作。


9. 不良贷款转让后,债务人的征信记录如何衔接?

答:不良贷款转让后,仍属于信贷业务范围的,征信数据报送、异议处理等征信权责自不良贷款转让之日起,由原出让方转至受让方履行。原出让方仍需对转让前的征信工作负责。原出让方、受让方要做好工作衔接,保障信息主体合法的征信权益。受让方需要原出让方协助的,由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在债权转让合同中约定。


10. 不良贷款转让后,应如何通知债务人及相应担保人?

交易双方应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要求或合同约定的方式及时通知债务人和相应的担保人。对于失联的债务人和担保人,可采取公告方式履行告知义务。出让方应保留可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的材料。


11. 关于个人不良贷款转让过程中的个人信息处理有什么要求?

出让方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依法处理个人信息。


资产管理公司对批量收购的个人贷款,应依法依规获取原贷款合同约定的债务人相关的个人信息,并按照原合同的约定使用个人信息。同时,应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个人信息,防止发生个人信息泄露或非法使用的情形。


二、业务流程篇

1. 不良贷款转让业务办理流程包括哪些环节?

答:不良贷款转让业务办理流程主要包括账户开立、资产登记、项目挂牌、公开竞价、信息披露、协议签署、资金支付、档案移交等环节。其中账户开立、资产登记、项目挂牌、公开竞价等应通过银登中心业务系统完成,协议签署、资金支付、档案移交应在完成相关工作后通过银登中心系统上传有关材料,信息披露通过银登中心官方网站或银登中心业务系统完成。

2. 哪些机构需要在银登中心开立业务账户?

答:在银登中心开展不良贷款转让业务的出让方和受让方均应开立不良贷款转让资产账户。不良贷款转让资产账户是交易双方专用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业务的账户,与银登中心其他类型账户相互隔离。通过银登中心办理保证金管理和资金支付服务的,还需要在银登中心开立不良贷款转让资金账户。

3. 开户机构应提交哪些开户材料?

答:不良贷款转让资产账户的开户材料包括:

(1)《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参与者信息表》(系统直接生成,无需单独填写);

(2)《不良贷款转让业务承诺书》;

(3)《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客户预留印鉴卡》;

(4)《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资产账户预留印鉴卡》

(如需);

(5)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相关金融业务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如有,加盖公章);

(7)银登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分支机构申请开户的,还须提交由总行或总公司出具的《分支机构开户授权书(不良贷款转让业务)》。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申请开户参与试点业务的,还须提交省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同意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信托产品申请开户参与试点业务的,还须提交产品已向有关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行业自律组织报备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有关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行业自律组织同意设立该产品的批复复印件(加盖投资管理人公章)。

开立不良贷款转让资金账户额外所需材料:

(1)《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资金业务协议》(签署页);

(2)《不良贷款转让资金应急业务密押备案表》;

(3)《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资金账户预留印鉴卡》

(如需);

(4)银登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相关开户材料模板参见《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账户指南》,可通过银登中心官方网站“不良贷款转让专区-业务规则”处下载。

4. 如何提交开户材料?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答:机构应通过银登中心自助开户系统发起开户申请并电子化提交开户材料,银登中心收到开户申请材料后,将于 3 个工作日内在系统内回复核对结果。材料审核通过的,银登中心将为其开立业务账户,制作数字证书(储存于 U-Key 中)并出具开户通知书。开户完成后,机构应尽快通过现场提交或远程邮寄方式将申请材料纸质原件提交至银登中心,银登中心在收到纸质材料后,方可为机构配发数字证书。

5.U-Key 中的数字证书有何作用?

答:数字证书(CA 证书)是由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 颁发的,用以鉴别参与者身份,证实相关电子操作记录的工具, 并存储在U-Key 中。CA 证书使用前,应首先通过银登中心官方网站“业务专区-下载专区-程序下载”栏目下载客户端并自动安装U-Key 驱动程序。每次登录客户端办理业务时,都须通过 U-Key 认证,才能进行后续操作。


6. 办理资产登记的流程是什么?

答:出让方自行完成资产组包、卖方尽调、转让方案制定及内部审批等不良贷款转让准备工作后,便可通过银登中心业务系统办理资产登记。

资产登记是出让方对截至交易基准日的不良贷款所作的一般性描述,登记内容包括不良贷款项目基本信息、项目情况说明、交易安排信息(计划)、业务联系人信息、项目文件和不良贷款资产信息。

资产登记分为预登记和正式登记两个环节,在预登记环节, 出让方需通过银登中心业务系统录入不良贷款信息并上传文本材料,并提交银登中心预核对,银登中心核对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项目说明书,出让方可下载后用印。在正式登记环节,出让方需将用印后的项目说明书、内部决策证明文件、个人不良贷款

分布信息表(如有)等材料上传银登中心业务系统,并正式提交登记,正式登记核对通过后,系统配发唯一的项目编号,出让方可进行后续的项目挂牌、发布转让公告和公开竞价等操作。

资产登记详细系统操作步骤可参见银登中心官方网站“不良贷款转让专区-业务规则-《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业务系统操作手册》”。

7. 如何进行项目挂牌和发布转让公告?

答:出让方应通过银登中心业务系统进行项目挂牌,挂牌信息包括项目信息、资产列表、时间安排、转让方式、交易对象要求、交易条件、业务联系人信息及相关文件等。其中,交易对象要求不得为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以外的非审慎要求,不得阻碍潜在受让方参与竞价。

银登中心将对挂牌信息进行核对,挂牌信息核对通过后在银登中心业务系统发布,同时业务系统自动生成转让公告,并通过银登中心系统和官方网站“不良贷款转让专区-信息披露-转让公告”栏目向市场发布。

8. 受让方应如何开展尽职调查?

答:受让方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做好不良贷款的尽职调查工作,科学评估资产价值和风险,独立进行决策。出让方应为受让方提供必要的资产权属文件、档案资料和相应电子信息数据, 保证合理的现场尽职调查时间。

9. 意向受让方如何报名参与不良贷款公开竞价?

答:竞价报名截止时间不得晚于公开竞价前 2 个工作日。意向受让方可通过银登中心官网或银登中心业务系统查看出让方

发布的转让公告,并在出让方规定的竞价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银登中心业务系统向出让方提交意向申请。意向受让方需按出让方要求上传与合格意向受让方要求相关的资质证明文件。

10. 出让方如何确认合格意向受让方?

答:意向受让方提交意向申请后,出让方即可逐个或批量确认合格意向受让方。出让方应至少于公开竞价前 1 个工作日在银登中心业务系统内完成全部合格意向受让方确认。对于未被出让方确认为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出让方应通过银登中心业务系统说明具体原因。

11. 出让方确认后,只产生 1 个合格意向受让方,如何处理?

答:出让方与合格意向受让方可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达成交易, 或取消本项目挂牌。

若出让方选择协议转让方式达成交易,原则上应于原定竞价日后 5 个工作日内,通过银登中心业务系统确认合格意向受让方的报价,确认报价结果后,银登中心为交易双方出具不良贷款转让业务结果(协议转让)确认书。交易双方应对协议转让的合法合规性负责。对于蓄意破坏合格意向受让方申请程序的协议转让行为,银登中心将及时上报监管部门。

若出让方选择取消挂牌,可申请重新挂牌。

12. 出让方确认后,未产生合格意向受让方,如何处理?

答:本项目挂牌将自动取消,出让方可申请重新挂牌。

13. 什么条件下可申请重新挂牌?

答: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出让方可向银登中心申请重新挂牌:

(一)通过挂牌展示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且出让方

未选择协议转让,或协议转让未达成交易;

(二)通过项目挂牌未产生合格意向受让方的;

(三)竞价结束后,最高价小于保留价,或竞价过程中未出现报价,竞价失败的;

(四)银登中心认可的其他情况。


14. 如何进行重新挂牌?

答:出让方应通过银登中心业务系统提交重新挂牌申请,填写重新挂牌申请说明,上传用印版的《重新挂牌申请书》,并重新填写挂牌信息。银登中心对出让方提交的重新挂牌申请进行核对,核对通过后通过银登中心业务系统发布,同时业务系统自动生成重新挂牌的转让公告,并通过银登中心系统和官方网站“不良贷款转让专区-信息披露-转让公告”栏目向市场发布。出让方应至少于公开竞价前 5 个工作日,通过银登中心业务系统将原项目进行重新挂牌。重新挂牌的报名截止时间不得晚于公开竞价前 2 个工作日。出让方应至少于公开竞价前 1 个工作日完成全部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确认和保留价设置。

15. 公开竞价可采用哪些方式?

答:目前银登中心向参与机构提供“一次竞价”和“多轮竞价”两种公开竞价方式。

如出让方采用一次竞价方式,合格意向受让方应通过银登中心业务系统在竞价时间内完成一次性报价,系统根据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唯一最高价。如出让方采用多轮竞价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银登中心业务系统在竞价时间内进行多次递增报价,系统根据价格优先原则确定唯一最高价。

16. 竞价条件包含哪些内容,如何设置?

答:竞价条件包括(自由)竞价起止时间、延时周期、起始价、保留价和加价幅度。出让方应在挂牌阶段完成除保留价外的竞价条件设置,一经设定不可修改。

17. 什么是起始价?

答:起始价是本场竞价中合格意向受让方可报出的最低价格, 任何报价均应不低于起始价。

18. 什么是保留价?如何设置?

答:保留价是本场竞价中出让方同意达成交易的最低价格。保留价应不低于起始价,且竞价全程仅为出让方可见,合格意向受让方和银登中心均不可见。采用公开竞价方式的,出让方应至少于公开竞价前 1 个工作日,通过银登中心业务系统完成保留价设置。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出让方须在选择协议转让方式前通过银登中心业务系统完成保留价设置。

19. 什么是加价幅度?

答:加价幅度是本场竞价中报价加价的最小单位。建议加价幅度与起始价的比值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20. 出让方如何选择竞价时间?

答:一次竞价时段为工作日 9:00-11:00 与 14:00-16:00,出让方应根据银登中心相关安排确定具体竞价时间。单场一次竞价时长可为连续的 0.5 小时、1 小时、1.5 小时或 2 小时,出让方可根据业务需要在一次竞价时段内自愿选择。

多轮竞价时段为工作日 9:00-11:00 与 14:00-16:00,单场多轮竞价的自由竞价时长为 0.5 小时或 1 小时,延时竞价的延时周期可设置为 1 分钟、2 分钟、3 分钟、4 分钟或 5 分钟,出让方可根据业务需要自愿选择。

21. 采用一次竞价方式的,合格意向受让方如何报价?

答:合格意向受让方在一次竞价时间内,最多可进行一次报价,报价成功后不得撤销。报价金额为起始价与加价幅度的非负整数倍之和。

22. 采用多轮竞价方式的,合格意向受让方如何报价?

答:同一合格意向受让方在多轮竞价的自由竞价与延时竞价阶段均可进行多次报价,每次报价均应高于当前最高报价,报价成功后不得撤销。报价金额为起始价与加价幅度的非负整数倍之和。

23. 什么是自由竞价和延时竞价?

答:多轮竞价按时间顺序分为自由竞价与延时竞价两个阶段。自由竞价阶段,合格意向受让方可进行多次报价。自由竞价结束后,无论是否出现报价,系统均将自动进入延时竞价。延时竞价阶段,合格意向受让方也可进行多次报价。延时竞价延时周期内出现报价的,则自动触发下一延时周期,直至任一延时周期未出现报价,系统自动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本场唯一最高价。

24. 竞价期间,出让方和意向受让方是否可以看到相关报价?

答:为保证竞价环节公平公正,采用一次竞价方式的,竞价期间,出让方不能查看任何意向受让方报价记录,合格意向受让方不能查看本方报价以外的任何报价记录。竞价结束后,出让方可查看所有意向受让方报价记录,合格意向受让方可查看本方报价及唯一最高价匿名报价记录。

采用多轮竞价方式的,竞价时间内,出让方和合格意向受让方均可全程查看全部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匿名报价记录。竞价结束后,出让方可查看本次竞价唯一最高价报价记录及全部合格意向受让方的报价记录,合格意向受让方可查看本方报价及全部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匿名报价记录。

25. 竞价成功条件是什么?

答:竞价结束后,若最高价大于或等于保留价,则本场竞价成功,银登中心业务系统确认的本场竞价唯一最高价即为竞价结果。交易双方需要在竞价日当日通过银登中心业务系统确认竞价结果信息。竞价结果信息确认后,交易双方可通过银登中心业务系统下载不良贷款转让业务结果(公开竞价)确认书。

26. 如发生重大事项,出让方如何进行披露?

答:不良贷款转让公告发布后至转让协议生效前,若发生可能或已经对不良贷款投资价值有实质性影响的重大事项,出让方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发生重大事项的情况下,及时通过银登中心向市场发布重大事项公告,并向相关方披露详细信息,确保相关方可重新评估不良贷款的投资价值。

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不良贷款项下的担保人、担保物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不良贷款项下的担保人、担保物出现争议或异议的;

(三)出让方或借款人发生影响不良贷款投资价值的违法、违规或违约事件;

(四)出让方或借款人经营情况或主体评级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规定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应当公告的其他事项。

重大事项公告模板详见《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业务信息披露细则》。


27. 协议签署、资金支付与档案移交有没有时间要求?

答:转让协议签署需在公开竞价确认书或协议转让确认书发出后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双方应根据转让协议约定及时完成资金支付和档案移交,原则上应在转让协议签署生效后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

28. 如何获取业务办结通知书和发布转让结果公告?

答:协议签署、资金支付和档案移交等工作全部完成后,出让方需将用印版转让协议、资金支付证明和档案移交完成证明等文件材料上传至银登中心业务系统,经受让方确认后,系统自动出具业务办结通知书,交易双方均可下载。业务办结后,系统自动生成转让结果公告,通过银登中心系统和官方网站“不良贷款转让专区-信息披露-转让结果公告”栏目向市场发布。

29. 信息披露责任主体是谁?主要渠道有哪些?

答:出让方是不良贷款转让业务的信息披露责任主体。主要渠道为银登中心业务系统、银登中心官方网站或银登中心认可的其他方式。

30. 如何使用银登中心保证金管理和资金支付服务?

答:试点机构可自主自愿选择是否通过银登中心办理资金业务,选择使用银登中心资金服务的试点机构需与银登中心签署资金业务相关协议(另行发布)并开立资金账户。

保证金管理服务:出让方在挂牌阶段设置通过银登中心交纳保证金,意向受让方应将保证金汇入资金账户并通过中心资金系统交纳。当出现以下情况时,保证金将予以退还:

(1)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合格意向受让方;

(2)合格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

(3)项目挂牌失效或撤销。

完成公开竞价或协议转让的结果确认后,系统对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进行结转,用于抵扣交易价款。

资金支付服务:出让方在挂牌阶段选择通过银登中心办理资金业务,交易结果确认后,受让方需将资金汇入资金账户,并通过银登中心业务系统提交资金支付指令。受让方通过银登中心业务系统完成全部交易价款支付后,系统实时自动为交易双方出具

《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资金支付单》。每个工作日 16:40 和 17:00, 系统自动将参与机构在资金专户内的可用资金余额集中汇出至参与机构预留的资金汇出汇路。资金业务相关制度将另行制定。

31. 银登中心是否提供标准转让协议?

答:为提高市场标准化、规范化水平,银登中心研究制定了不良贷款转让业务标准协议文本,包括单户对公转让业务、批量个人业务、对公批量业务三份转让协议和一份保密承诺函,出让方可在挂牌阶段自由选择是否使用标准转让协议文本。

32. 是否需要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等工作?

答:出让方和受让方可根据自身工作需要,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估值机构等第三方中介机构协助开展尽职调查、资产评估等工作。

33. 银登中心是否可以协助推介不良资产?

答:为提升不良资产匹配效率,提高市场活跃度和成交率, 银登中心推出了“推诚布信”不良资产推介会服务,市场机构如有需要,可提前与银登中心联系,将相关推介材料邮件发送至

dengjibu@chinabond.com.cn,推介材料命名为“机构名称+项目名称+拟推介时间”,特殊需求请在邮件正文中一并说明,银登中心将根据市场机构需要适时组织线上或线下推介会。

同时,银登中心在业务系统和官网网站设置了招商专区,交易双方可根据自身需要发布资产推介或资产招募信息。

34. 如何联系银登中心?

答: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银登中心不良贷款转让业务专项服务电话。

账户开立:赵畅 010-80998622 张天睿 010-80998619
苏雨薇 010-80998614
资产登记:阮国栋 010-80998672 杜鹏 010-80998673  董文祺 010-80998677 周可盈 010-80998667
交易信披:孟繁强 010-80998671 吴达莎 010-80998674
刘艺璇 010-80998625  尹学超 010-80998670
资金服务:陈 曦 010-80998665 朱昊宇 010-80998663
技术支持:赵 旸 010-80998717 乔国昊 010-80998720

35. 不良贷款转让业务收费标准是多少?

答:为有效履行不良贷款转让平台职能,规范各市场机构的缴费行为,经充分征求相关各方意见,银登中心制订了《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业务收费办法(试行)》, 自 2022 年 6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以发布转让公告时间为准)。具体收费标准可在银登中心官方网站“业务专区-不良贷款转让专区-业务规则”处下载查看。

三、系统操作篇

1. 银登中心业务系统开放时间?

答:银登中心业务系统运行时间为工作日 9:00-17:00,客户可登录业务系统进行相关操作。

2. 如何下载安装银登中心业务系统客户端?

答:市场机构可在银登中心官方网站“业务专区-下载专区- 程序下载”处,根据联网方式下载客户端安装包和联网接入指南, 并自行安装。

3. 不良贷款转让系统如何操作使用?

答:市场机构可在银登中心官方网站“不良贷款转让专区- 业务规则”处下载系统操作手册。

4. 有没有系统登录失败常见问题解决办法?

在登录系统时,客户端插入Ukey 会自动反显客户编号,显示“初始化连接成功”表示网络畅通,即可正常登录系统进行操作。

若登录时未显示“初始化连接成功”,则一般为网络连接出现问题。可检查客户端是否下载正确或按照银登中心发布的《联网接入指南》中第一章联网接入的步骤,重新检查网络连通性。互联网用户应当下载“互联网版客户端(网上客户端)”,专线用户应当下载“专线版客户端(桌面客户端)”。

若登录时插入 Ukey 未能自动反显客户编号,通常为 Ukey 驱动故障。可通过重新插入 Ukey、重新安装证书驱动或打开“中债KEY 管理工具”检查证书状态是否过期等方式解决。

如在使用系统过程中,发现有表格、弹窗、按钮等组件显示不完全的情况,通常为分辨率设置存在问题。可重新设置电脑桌面分辨率,银登中心业务系统推荐在 1920*1080 分辨率下使用, 文本、应用等项目的缩放比例为 100%。

若登录时提示“长期未登录,用户已锁定”或“用户状态异常”等提示语,一般为用户账号被锁定,可以联系银登中心账户开立工作人员解决。

若通过以上方式还无法解决,可随时联系银登中心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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