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惠企业、稳岗位、促就业”的作用,环县人社局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指导社保经办机构严把政策关口,加强经办审核工作流程,扎实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的企业,均可申请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
截至目前,全县已发放首批47户企业稳岗返还资金50.1万元,惠及参保职工1337人。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惠企业、稳岗位、促就业”的作用,环县人社局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指导社保经办机构严把政策关口,加强经办审核工作流程,扎实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的企业,均可申请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
截至目前,全县已发放首批47户企业稳岗返还资金50.1万元,惠及参保职工133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