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做好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引导和支持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增加收入,我局积极落实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对经输转的脱贫劳动力在2024年度就业3个月(含)以上的,跨省就业安排交通补助600元,省内县外就业安排交通补助300元,切实稳定脱贫人口务工收入。
交通补助按照“本人申请承诺、村委会审核公示、乡镇审批公示、人社部门发放”的程序进行,为外出务工人员申请补助提供了极大便利。截至目前,已审核外出务工交通补贴21800人1221.42元,其中:县外省内务工2886人86.58万元,省外务工18914人1134.84万元。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加大务工就业政策宣传力度,加强对脱贫劳动力、监测户外出务工情况的动态监测,同时将各项就业补贴政策及时落实到位,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奠定坚实基础。
审定 | 尚红锁
校审 | 张旭洲
责编 | 李志忠
编辑 | 姚 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