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宣传】佩戴头盔 安全出行——汉滨区幼儿园两园区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

文摘   2024-11-20 17:13   陕西  
汉滨区幼儿园两园区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
佩戴头盔
安全出行


致家长及学生驾乘车辆佩戴安全头盔

倡议书


全区广大师生及家长:

近年来,涉及摩托车、电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频发,据事故伤亡统计分析,颅脑损伤是造成摩托车、电动车骑行者重伤和死亡的最主要原因。权威部门研究结果表明,佩戴安全头盔发生交通事故时可以有效预防85%的头部伤害,可以有效减轻事故伤害程度,赢得保护生命的机会。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高高兴兴上学去,平平安安回家来”是我们的共同期盼和责任。让我们从“头”做起,践行“一盔一带”,做文明驾驶者,做交通安全践行者。

一、必须佩戴安全头盔。老师、家长要率先垂范,在骑行摩托车、电动车时,务必做到“一人一盔”,不仅要自己佩戴安全头盔,更要确保孩子正确规范佩戴符合标准的安全头盔,系好固定卡扣。

二、做好监督。家长骑摩托车、电动车接送孩子日常出行时,要做到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靠右行驶,不闯红灯,给孩子做好榜样。孩子们也要监督家长骑摩托车、电动车时戴好安全头盔,一旦发现家长未佩戴,要进行提醒,纠正家长的违规行为。

三、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购买、不驾驶超标电动车,驾驶电动车时严格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自觉做到靠右通行、各行其道,不醉酒驾驶电动车,保障自身及他人的生命安全。

四、自觉遵守骑行规定。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上路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得上路骑电动车。对年满16周岁且骑电动车上下学的学生,家长、老师要经常性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要求学生严格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走非机动车道,不追逐打闹,严格做到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越线停车。

五、争做文明骑手传递者。学生要把学到的交通安全知识,通过小手拉大手方式传递给家长。遇到家长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或者不给乘坐的孩子佩戴安全头盔时,要主动提醒家长,给自己增加一道安全屏障,安全文明骑行。

生命只有一次,文明从我做起!请广大家长、老师们、同学们高度重视安全头盔的作用,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让我们携起手来,让“戴好安全头盔”成为习惯,让文明出行蔚然成风。



 汉滨区教育体育局                           汉滨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1月11日



正确佩戴头盔的方法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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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幼儿园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幼儿园是注重特色教育的省级示范幼儿园,始建于1955年,是安康城区建园最早的园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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