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常小仲”微课堂(五)——公司应如何履行工伤赔偿义务

政务   2024-11-19 17:05   江苏  

“常小仲”微课堂

普法短视频系列五:

公司应如何履行工伤赔偿义务



  本期,“常小仲”团队专题围绕工伤主题,选取相关典型案例,推出普法短视频,以帮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了解发生工伤后的相应义务,主动预防、理性协商、自主化解争议。


相关

法律

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六十二条第二款 依照本条例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特邀拍摄:天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版权所有:常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未经许可禁止下载)





来源:仲裁处(院)
辑:张小炜
审核:赵 婷、管晓霞
主审:丁亚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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