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法润商企,绘就“枫桥式”和谐画卷

文摘   2025-01-10 20:25   新疆  

在商业的广袤海洋中,企业宛如逐浪前行的舟楫,一份合同既是驶向彼岸的帆,却也可能在风云变幻间成为暗礁。近日,第二师库尔勒垦区人民法院博古其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恰似灯塔照亮了迷途航船,生动演绎了“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实践篇章,让法与情在商海交相辉映。

倾听心声:打开调解“话匣子”

“你们的货质量这么差,我们怎么可能按时付款?这对我们的生产也造成了很大影响!” 建筑有限公司负责人气愤地指责道。

“我们都是按照合同标准生产交付的,你们这是故意挑刺儿,就是想赖账!现在我们资金链都快断了,你们必须给个说法!” 建材公司负责人也不甘示弱,双方剑拔弩张,互不相让。

他们双方本是长期合作的商业伙伴,然而一次交货付款环节的龃龉,却让多年情谊危如累卵。建材公司按时交付货物后,建筑有限公司以产品质量问题为由,未如期支付货款。这一“卡壳”,使得建材公司生产经营陷入泥沼,资金周转艰难,原材料采购停滞,工人工资发放也成问题;而建筑有限公司也因原材料短缺,生产进度延误,损失不断扩大。双方多次协商,却都被情绪和利益的纠葛绊住脚步,无奈之下,建材公司向博古其人民法庭递交了起诉材料。

利弊权衡:铺就和解“双赢路”

法庭受理案件后,法官并未急于开庭审理,而是深入了解到双方多年合作的深厚基础与未来发展潜力,果断确立调解优先策略,化身“和事佬”与“解铃人”,频繁与两家企业的负责人和法务人员促膝长谈,耐心倾听他们的委屈、愤怒与期望,在法与情之间探寻平衡支点。

调解室内,法官凭借精湛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十足耐心,一边清晰阐释法律法规中双方的权利义务界限,如质量争议的鉴定标准、付款义务的法定情形等;一边结合企业实际经营的“账本”与“难处”,量体裁衣地制定调解方案,针对款项支付比例、时间节点等关键症结,逐个“把脉问诊”、协商沟通。从晨光熹微到夜幕降临,经过数小时的艰难调解,法官的真诚与智慧终于敲开了双方紧闭的心门,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合作航船得以重新扬帆起航。

握手言和:共绘调解“和谐景”

“起初,这场官司就像一片乌云笼罩在我们头顶,满心焦虑,害怕陷入漫长诉讼泥沼,既伤财又伤和气。但法庭的调解让我们感受到司法的柔性与温度,不是简单地判断是非,而是实实在在帮我们解决难题,让企业能在法治港湾安心续航,真心感谢!” 建材公司负责人感慨万千,脸上重现希望之光。

建筑有限公司负责人也由衷赞叹:“法官调解既捍卫了我们的权益,又保全了商业信誉和合作机缘。这样的法治环境是企业发展的‘定心丸’,让我们更有底气搏击商海,以后一定诚信经营,为当地经济添砖加瓦!”

此次纠纷调解,只是第二师库尔勒垦区人民法院博古其人民法庭践行“枫桥经验”的沧海一粟。法庭始终扎根基层,秉持“防微杜渐、化解于初萌”理念,用优质、高效、便捷司法服务为辖区企业群众编织法治守护网,为地方经济发展稳定注入“强心剂”,让“枫桥经验”在司法沃土里绽放新花,为和谐社会建设筑牢法治基石,书写着法润商企、情暖人心的华章,向着更广阔的法治新征程破浪前行。

END

供稿:孙   文、施市伟

编辑:王盈盈

初审:沈国华

复审:盛云华

终审:娄战英

第二师中级人民法院
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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