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设,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结合《公平竞争审查条例》,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先后制定出台一系列制度措施,持续夯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机制基础。
一、从思想认识层面进一步压实公平竞争审查责任
为全面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提升公平竞争审查的有效性和刚性约束力,进一步激发全盟各类经营主体活力,营造公平竞争、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盟行署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宣传解读、严格落实审查责任,按照“谁制定、谁审查”的原则,明确审查范围、规范审查程序、压实工作责任,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落到实处,助力全盟营商环境优化。
二、从制度机制层面进一步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
(一)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监督检查及过错责任追究。
监督和责任追究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障。阿拉善盟市场监管局主要从三个方面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监督工作:一是制定印发《阿拉善盟公平竞争审查监督检查和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监督检查及过错责任追究实施主体,明确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工作机制、监督检查结果的处置等内容,明晰过错责任追究的范围和方式,责任划分及追究程序,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有效落实和推进。二是制定印发《公平竞争审查约谈制度(试行)》,明确启动约谈程序的相关情形,约谈的组织实施主体及程序,约谈后续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等内容,进一步丰富了监督检查工作的措施。三是制定印发《阿拉善盟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定期评估工作制度》,明确政策措施定期评估的内容、期限、评估方式、评估结果及运用,为解决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边清理、边出台”的问题提供制度保障。
(二)强化自我审查刚性约束。
自我审查是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核心,阿拉善盟市场监管局制定印发《阿拉善盟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审查工作指南(试行)》,明确审查依据、审查范围、审查程序、审查机制等内容,重点强调了“起草部门初审+特定部门复审”的自我审查程序,避免审查中出现动力不足、有失客观公正等问题。有助于政策措施起草部门加强内部监督约束,提升审查质量。
(三)强化公平竞争行为合规指引。
阿拉善盟市场监管局制定印发《盟直行政机关影响公平竞争行为合规指引清单(试行)》,从市场准入和退出、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及影响生产经营行为四个方面,细化排除、限制竞争的项目及具体表现,明确风险领域和风险系数,有助于指导政策措施起草部门在起草环节有效规避风险。
通过思想认识层面的保障和制度机制层面的监督指导,有效构筑起我盟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的基础框架。下一步,阿拉善盟市场监管局将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求,加强对政策措施制定机关的监督指导,推动制度落实落细,积极助力全盟优化营商环境,努力服务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 来 源: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