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前三季度 -
南京市经济运行情况
南京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南京调查队
今年以来,南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加快推动各项宏观政策落地落实,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生产需求平稳增长,新质生产力稳步发展,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前三季度,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3124.43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4.4%。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191.39亿元,同比增长2.4%;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4331.82亿元,同比增长2.6%;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8601.22亿元,同比增长5.4%。
一、农业生产形势向好,畜牧渔业平稳增长
前三季度,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28.81亿元,同比增长3.1%。蔬菜水果生产向好,全市蔬菜及食用菌播种面积97.39万亩,同比增长0.5%;总产量224.55万吨,同比增长1.6%。全市水果产量24.11万吨,同比增长0.2%。畜禽养殖总体平稳,生猪出栏26.10万头,与上年持平;牛出栏0.12万头,同比增长38.8%;羊出栏2.03万只,同比增长32.4%;家禽出栏1186.97万只,同比增长19.7%。渔业生产平稳有序,全市水产养殖面积52万亩左右,与上年基本持平;水产品总产量12.50万吨,同比增长0.8%。
二、工业生产平稳增长,新兴产业增长较快
前三季度,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0%。四大支柱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1%,高于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1.1个百分点,其中电子产业累计增速达8.4%。高技术制造业保持良好增势,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业累计产值同比分别增长23.7%、3.4%;9月当月,医药制造业、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业产值分别增长11.3%、68.3%。前三季度,光纤、光学仪器、电工仪器仪表、服务器等新产品产量同比分别增长183.1%、130.4%、91.3%、89.2%。
三、服务经济稳中向好,重点行业增势良好
前三季度,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4%,较上半年提升0.8个百分点。1—8月,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5411.55亿元,同比增长5.3%。重点行业增势较好,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两个行业增速为今年以来最高水平,分别增长7.4%、3.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保持两位数增长,对全市规上服务业增长贡献率达46.2%。生活性服务业增势较好。1—8月,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9.3%;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同比增长1.5%。1—8月,全市规上服务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5.4%。
四、消费市场稳定发展,政策效应逐渐显现
前三季度,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377.75亿元,同比增长3.3%。线上消费增长较好,9月当月,全市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4.4%;前三季度,全市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4.7%。以旧换新政策效应显现,前三季度,限上零售业销售额增速较上半年提升0.3个百分点;9月份,限上新能源汽车、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体育娱乐用品类销售额增速较快,分别增长10.2%、47.4%、15.4%。
五、消费价格温和上涨,工业价格低位运行
前三季度,全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5%。分类别看,食品烟酒价格上涨0.3%,衣着价格上涨1.3%,居住价格下降0.1%,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1.0%,交通通信价格下降1.7%,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上涨2.1%,医疗保健价格上涨2.9%,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3.3%。9月份,全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7%。
9月南京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2.4%,环比下降0.7%;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下降1.8%,环比下降0.3%。1—9月平均,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比上年同期下降1.5%,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下降1.1%。
六、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
前三季度,南京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6649元,同比增长4.0%。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2599元,同比增长3.8%,较上半年提升0.1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514元,同比增长5.0%。
总的来看,前三季度南京经济运行总体平稳,新经济新动能快速发展,转型升级稳步推进。同时也要看到,当前外部环境错综复杂,国内有效需求有待继续提振,经济回升向好基础仍需加力巩固。下阶段,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快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和政策举措,着力稳预期、扩需求、优结构、育动能,持续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
附注
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一是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是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2.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及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零售额指企业(单位)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取得订单,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含增值税),付款可以在网上进行,也可以在网下进行。公共网络包括计算机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的影响。
4.居民消费价格、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居民可支配收入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南京调查队。
5.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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