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江北新区关于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宁新区管规字〔2023〕1号)文件精神,现就江北新区企业上市挂牌奖励专项资金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① 企业资金申请报告(企业经营发展状况、上市工作简况)
①企业资金申请报告(企业经营发展状况、上市工作简况)
①企业资金申请报告(企业经营发展状况、上市工作简况)
① 企业资金申请报告(企业经营发展状况,上市工作简况)
①企业资金申请报告(企业经营发展状况,挂牌工作简况)
①企业资金申请报告(企业经营发展状况,挂牌工作简况)
①资金申请报告(企业经营发展状况,再融资工作简况)
①资金申请报告(企业经营发展状况,ESG工作简况)
①资金申请报告(原始权益人概况,项目简况)
1. 推荐与申请。各产业平台、街道及有关单位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企业按要求将申报材料(盖章扫描件)上传到宁企通平台,同时准备书面材料向所属产业平台、街道提出申请。
1. 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各产业平台、街道要高度重视,按照此通知要求,严格做好上报材料的把关,防止漏报错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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