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4
国家宪法日
国家
宪法日
懂法知法守法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维护宪法权威,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在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周口市闫庄小学教育集团开展了“弘扬宪法文化 传承法治精神”的主题教育活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
孟子曾说:“有法必然治国,无法必然乱国;法有权威则治,法无权威则乱;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小学阶段,正是培养良好行为习惯和学习习惯的重要阶段,学法、知法和守法更是对学生的基本要求。
本次主题教育活动以庆祝国家宪法日为契机,将法律教育融入学生日常生活和学习中,旨在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水平。老师们向同学们介绍了宪法的概念、发展历程,以及设立国家宪法日的意义,旨在让同学们认识到作为中国公民,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我们应当深刻认识到学习宪法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在日常生活中遵守宪法。学习宪法,不仅是对我们自身权益的保障,更是对社会责任的认知和承担。
此次“弘扬宪法文化 传承法治精神”主题教育活动,不仅提高了同学们的宪法意识和法律素养,也增强了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希望通过此次活动能够帮助同学们更好地了解和遵守国家法律,为建设更加法治、和谐的社会作出贡献。同时希望同学们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能够积极学习法律知识,不断增强自身的法律素养,做一个全面发展的好学生,为建设美好的未来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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