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款加速!医保直接结算正式启动,医院从T+n到T+1,安徽、福建、山东、江西、广西、内蒙古......

健康   2025-01-15 18:58   广东  

来源:国家医保局  编辑:子非鱼

“实施即时结算改革后,医院每天都能按比例收到上一天发生的住院医保基金,这些真金白银缓解了医院垫付资金的压力,为医院可持续发展赋能助力。”安徽省人大代表、淮北市人民医院刘永刚院长称赞道。刘院长称赞的即时结算是安徽省医保局落实国家医保局部署,自2025年1月1日起实行的医保基金结算改革新模式。




“T+n”变成“T+1”






过去,医保基金对医疗机构结算一直是“后付制”,即:参保患者出院时只缴纳个人自付费用,医保报销部分需要当月进行逐笔汇总,于次月15日前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支付;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后,再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拨付等流程。

这种基金拨付方式存在滞后性,一笔医保应付费用,自患者出院后一般需要60天才能到医院账户上。如遇到异常结算需要沟通复议等情况,有时需要更长时间才能到账,不利于医院资金流转。



为破解这一难题,国家医疗保障局要求各省积极探索住院医保基金即时结算新模式。在国家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章轲的关心指导下,安徽省创新“日拨付、月结算、年清算”的医保基金结算机制,即:患者办理出院结算时,医保信息平台业务子系统实时抓取患者的医保结算信息,自动按照医保基金支付金额的60%予以拨付。

实施即时结算后,医保基金拨付时限由通常60天左右压缩至1天,大大缩短医保基金对医疗机构的回款周期,缓解医疗机构垫付资金压力,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以2024年全省住院医保基金支出额测算,将有170多亿元医保基金提前2~3个月支付给定点医院。




刀刃向内改流程






推进医保基金即时结算,难改的不是技术问题,而是思想观念。大量资金沉淀在医保专户上,就像“钱握在手里攥不出水”。“后付”变“现付”后,可为定点医院显著解决现金流问题。


安徽省医保局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省市联动组建工作专班,系统梳理基金结算流程,寻找创新路径。按照为医院“赋能不添堵”的原则,对结算业务规则、基金核拨流程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优化升级医保信息平台,畅通数据跑路“信息流”,做到不需要医院改造HIS系统、不增加医院成本费用、不增加医院财务等科室人员工作量。秉持“能快不慢、能办不拖”理念,仅用不到2个月时间就实现了全省医保结算模式转换和改革举措快速落地。




数据加持强赋能






安徽省医保住院费用日均结算3.4万人次左右。面对海量数据,靠传统的人工收集、汇总、拨付方式,根本无法实现即时结算。想要即时结算全自动、无感化,必须依靠信息化支撑和大数据加持。


一是改造医保信息平台内部关联子系统,实现医保结算业务、智能监管、业务财务一体化、运行监测等系统无缝互通和即时结算涉及的全流程功能拓展。

二是优化医保信息平台与医院HIS系统现行数据交互接口和字典。患者在医院窗口完成出院结算时,医保信息平台即可实时抓取《医保结算清单》明细数据,按即时结算支付比例自动分险种进行逻辑分类和计算,再将应付基金明细实时传给医保业务财务一体化子系统。这个过程以“毫秒级”速度在患者出院结算时完成。
三是全面畅通医保信息平台与银行支付管理平台链路。医保业务财务一体化系统通过“银企(医银)直联”功能,将支付“指令”下达至当地医保基金支出户开设银行,银行根据事先维护的收款人账户信息,线上将资金拨付给医院。四是开发上线即时结算“实时监测”专项模块,省级每隔10分钟自动汇聚展示各地医疗机构接入数、结算应付明细数、基金应付笔数、基金即时拨付数等数据,对每一笔费用进行闭环跟踪,有效管控基金风险。




部门协同推改革






完成医保基金即时结算改革,离不开医保部门、财政部门、金融机构和医疗机构的通力协作。安徽省医保局主动对接省财政厅,上门协商改革方案,获得财政部门大力支持;与金融机构当面沟通,商讨拨付细节,确保收到医保部门的拨付单后及时将基金拨付给医疗机构,并提供拨付业务回单;与医疗机构座谈、研讨,对即时结算系统功能开展路演,让医疗机构理解、支持即时结算改革。

2024年12月10日,安徽省医保局会同省财政厅在全国率先印发《开展基本医保结算模式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及其实施方案,明确财政部门负责医保基金备用金及日常医保结算资金的按时足额拨付;医疗机构负责月度结算对账、费用确认等工作;金融机构负责做好拨付资金的及时准确拨付。在各部门协同配合下,安徽省医保基金即时结算改革得以迅速推进。


下一步,安徽省医保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精神,要用好医保基金预付、结算的政策工具箱,积极推进医保基金即时结算、直接结算和同步结算改革,破解医药行业资金流转不畅的难题,改善医疗机构及全行业的现金流水平,更好地赋能医药行业健康发展。


厦门医保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工作正式落地 资金拨付时限压缩至最短1个工作日

近日,厦门弘爱医院财务人员通过医保平台顺利完成了对医院前一日全量医疗费用的医保对账工作,一键申报,4个小时内,医院就收到来自医保的近百万元日拨付款,厦门即时结算工作正式落地。
厦门医保即时结算采用“日报、日审、日拨”的形式,将基金拨付时限由过去的30个工作日压缩至最短1个工作日,实现“数据线上跑,资金线下流”。目前,全市2000余家定点医药机构均已接入即时结算系统,全面实现医药机构及医保基金即时结算两个“全覆盖”。
自2024年11月国家医保局提出“创新医保基金结算方式,探索构建以直接结算、即时结算、同步结算为基础的医保科学结算体系”以来,厦门医保高度重视,在国家和省医保局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充分发挥国家统一医保平台优势,奋力攻坚,仅用了20天就完成了即时结算流程梳理、方案制定与系统建设,实现医保基金拨付的“按日对账、按需申报、当日到账”,并将即时结算资金覆盖门诊、住院、生育医疗、救助与药店购药费用,极大提升机构回款效率,为定点医药机构运行及时持续注入流动资金,为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活力。
厦门即时结算以“服务最优化,改动最小化,安全最大化”为原则,通过“三个创新”构建即时结算流程化管理闭环,实现业务处理“流程全贯通、数据全线上、资金全封闭”,为全市医药机构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
一是创新结算清算流程,实现审核支付一体化。将“日拨付”与原先的“月结算、季评议、年清算”结合起来,将业务流、基金流与信息流的“三流”协同,以“日拨付”为“车头”,月度公开病种入组结果及月度点值、按协议约定进行月度结算;季度开展病种审核及特例单议、将结果纳入分值校准;年度开展考核清算工作、落实“结余留用、超支分担”,从而实现医保结算“高铁”大提速。
二是创新日拨付线上直联,实现业务经办管理全闭环。推动医保医药信息系统直联,实现全流程线上日对账、日申报、日拨付,医疗机构每日仅操作一次即可完成明细账核对与总账“日对日申”,经办机构进行“日审日拨”,全过程业务数据闭环管理,实现对账不见面、拨付全线上。通过医保业务系统和业财银数据一体化无缝衔接,实现复核数据、资金拨付、回单数据的三个“即时确认”,对结算清算过程中因药械采购款代付、审核稽核等问题导致不足以抵付欠款的,及时暂停即时结算,最大限度兼顾系统安全性、操作便捷性和数据准确性。
三是创新建立备用金制度,确保拨付资金保障到位。协同财政部门,建立财政备用金制度,在月初用款计划拨付资金的基础上,根据上年度医保基金月均支出,另外拨付约一个月备用金至基金支出户,为改革工作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前一天参保人刷卡的医保基金,第二天就能打到我们医院账上,医保的‘即时结算’服务大大提高了我们医院的资金周转效率。经历过医保刚开始、手工审核结算医疗费用的年代,医院和医保要一箱箱单据搬、一张张单据录、一条条收费核,医院申报带着一堆单据来回跑,如今的变化真是当时想都不敢想的。医院资金上的后顾之忧解决了,各项工作推进效率更高、干劲也更足了。”这是某三级医院资深财务人员发出的感慨。
而早在2017年,厦门就已实现药械货款直接结算。依托省级统一平台,规范药械“入库确认—数据复核—货款支付”的结算工作流程,经审核后由医保经办机构直接向药械配送企业支付货款,极大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数据线上跑,资金线下流”,医保结算款、药械采购货款申拨全程不见面办,省心、放心、舒心。回款周期由原先的3个月降为平均27天,从源头解决了“三角债”问题。同时,厦门不断优化同步结算工作机制,结合“1+3+N”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推进情况,持续延伸拓展结算服务内涵,探索“直赔、快赔”赋能多元保障主体,实现基本医保支付到多层次保障清分、核验与混合支付的质变飞跃。
在医保改革的快车道上,厦门医保将继续推动“三结算”试点工作,通过优化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发挥医保基金“赋能金”作用,持续赋能医疗卫生事业和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构筑三医协同共建共治共享的改革新格局。

直接结算为医药改革发展添活力:内蒙古、江西、广西

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医保局出台《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业务操作规范》及《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电子回单核对及账务处理规则》等措施,在全国创立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医银企直联”业财一体化直接结算模式,实现全程在线结算。结算信息经医疗机构、配送企业、盟市医药采购机构、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四方确认,由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组织并受医疗机构委托开展全区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工作。

2022年,江西省医保局出台《医保基金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医用耗材和国家谈判药品周转金管理办法》,要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根据省医药价格和采购服务中心推送的信息,分别与医疗机构和供货企业签订集中带量采购货款结算协议,明确结算方式、责任义务以及医疗机构回款的时限,保障了周转金及时拨付和医保基金安全。

201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医保局出台《药品集团采购结算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全区各级医保部门向公立医疗机构拨付结算周转金,集采平台开立在线结算账户,医疗机构与集采平台、银行签订三方协议,授权集采平台按协议代收代付药品货款。

2024年6月,明确各医疗机构通过国家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耗材招标管理子系统采购的全部集采药品、医用耗材货款,统一纳入线上结算范围。集采药品货款在确认收货后30日内结清,集采医用耗材货款在验收合格后次月底前结清。

医保部门通过医保基金预付(周转)金、受托结算等方式完成直接结算,既把回款时间尽量统一压缩到医药企业可承受的期限内,又保留了医疗机构的结算主体责任和义务,减轻了医疗机构资金流和人力压力,为破解这一难题提供了创造性的解决方案。

直接结算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动力

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将26批1016种集采药品全部纳入结算范围,实现医疗机构验收入库后30天内回款,平均回款天数24天。2023年,分批分类将22类集采耗材纳入结算范围,实现医疗机构验收入库后次月底前回款。今年1-6月,累计为164 家集采中选药品配送企业和274家集采中选耗材配送企业分别直接结算货款43.76亿元、1.61亿元。

截至2024年5月,江西省通过医保基金与集采中选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已累计为3041家配送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耗材货款149.77亿元,其中,今年1-5月为2628家配送企业直接结算35.53亿元,货款结算周期从6个月缩减为30天左右。

截至2024年6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已有5766家医疗机构、9190家配送企业、12077家生产企业,共27033个主体在招采子系统开展了线上采购工作,累计线上结算药品货款172.25亿元,药品货款回款时间缩短到30天以内。

直接结算有力保障了集采中选医药企业的资金及时回笼,医药企业的交易成本显著降低,医药领域生态明显改善,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直接结算为医药企业发展释潜力

华润内蒙古医药有限公司作为内蒙古自治区最大的集采药品供货商,保障全区1500家医疗机构的集采药品供应,集采四年多来,直接结算金额约15亿元,占全区药品配送企业30%。该企业负责人表示,过去他们的回款周期,有些医院甚至超过1年,现在通过直接结算政策实现上月的货款,次月就能打到企业账户,使企业有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业务覆盖和服务提升上,2020年以来,直接结算已累计节约该公司融资成本约2500万元。

江西南华医药有限公司集采服务中心负责人也认为,直接结算更适合企业的发展,他表示“对配送企业来说,最大的成本,其实就是资金的问题,在医保统一结算之前,是每个医疗机构单独跟我们结算,结算周期需要3-4个月甚至1-2年。现在我们只跟医保局结算,平均结算时间仅30多天,每年能节约4000万元的银行利息,直接结算帮我们解决了大问题,我们举双手欢迎!”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广西最大的集采药品配送商,配送份额达到50%以上,保障了全区2100多家医药机构集采药品供应。在集采药品线上结算政策实施前,该公司的大部分回款账期长达6个月以上,现在通过线上结算政策,大大缩短了公司的回款账期,每年能够节约融资成本超4000万元。

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使得集采的成果更能在回款环节得以体现,既降低了医药企业交易成本,提升了医药企业资金周转使用效率,又提振了医药企业参与集采的信心,进一步增强了药品、医用耗材的供应保障能力。据估算,仅内蒙古、江西、广西三地,平均每年就能为配送企业节省融资成本近2.5亿元

目前,其他省份也已开始或陆续启动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工作。

回款时间从6个月减为30天:福建、山东

近年来,福建、山东等部分省份积极探索采取医保基金向医药企业直接结算的方式,将医药企业收回货款的时间压缩至30天以内,切实解决了这一难题。

直接结算为医药改革发展提供新助力

药品纳入集采前,医疗机构与医药企业通过合同建立药品买卖关系,合同中明确药款支付时间。合同约定的回款时间往往较长,甚至出现了医疗机构严重拖欠货款的情况,医药企业收回货款的时间普遍在6个月以上。

药品纳入集采后,通过压缩中间环节“挤水分”有效降低了虚高价格,而“挤水分”的一个重要方面便是缩短药款支付时间,这是药品集采“四个确保”制度设计的核心内容,也是向中选企业做出的政策承诺。

为了支持医疗机构及时向企业支付药款,各地医保部门将医保基金按不低于年度约定采购金额的30%专项预付给医疗机构,支持医疗机构及时支付集采药款。《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等文件更进一步提出“推进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为各地进一步解决集采药款问题提供了遵循。

直接结算为医药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新模式

近年来,福建、山东等部分省份积极探索建立医保基金对医药货款直接结算的新模式。

福建省印发《关于做好全省定点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货款统一结算支付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定点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货款由医保部门统一与配送企业进行结算支付”。同时成立福建省医疗保障监测和电子结算中心负责省级药品货款结算工作并指导和推进地市工作。

2022年,福建省印发《福建省医疗保障药械货款统一结算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梳理整合以往政策文件,优化和规范结算支付流程,明确结算各环节办理时限。各有关医疗机构、药械供应企业于每月第6-8个工作日进行对账;各级医保经办机构于每月15日前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和药械供应企业双方一致确认的金额,代医疗机构先行向药械供应企业支付药械货款,于每月25日前向医疗机构支付抵扣药械货款后的医保结算款。

2020年,山东省印发《山东省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实施方案》,提出“推进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货款结算时间自中选品种交货验收之日起不超过30天”。2021年,山东省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医保定点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货款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实施方案》,全省全面启动直接结算工作。

为实现医保基金向医药企业精准支付药款,依托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福建搭建了全省统一的药械货款结算平台,实行属地管理、分级结算;山东搭建了全省统一的药械结算监管平台,实现了监管平台与招采子系统、各市医保核心业务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

在平台上,医药企业根据采购订单发起申请、医疗机构审核、各市医保经办机构复核,直接结算申请流程、对账流程、支付流程全程线上办理,确保了医保基金于每月15日前完成资金拨付工作。

直接结算为医药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目前,福建省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覆盖了定点公立医疗机构采购的全部药品和国家集采、省级集采、省际联盟集采各批次医用耗材,部分地市试点将全量医用耗材货款纳入直接结算范围。

2023年,福建省累计直接结算企业药品货款275.95亿元,结算率达99.96%;结算集采医用耗材货款34.92亿元,结算率达98.55%,覆盖全省所有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回款周期控制在23个工作日内,惠及504家药械供应企业。

2022年,山东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覆盖了国家集采、省级集采各批次药品和医用耗材,截至目前,累计直接结算企业货款279.25亿元,覆盖2718家公立医疗机构,惠及2471家医药企业,平均回款周期29.2天。新开展的各批次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结果落地,同步纳入直接结算范围。

直接结算最直接的受益者是医药企业。资金的快速回流,政策效果不断从配送企业向生产企业持续传导,有助于减轻医药企业筹措资金、垫付资金的压力以及利息负担,在降低企业交易成本的同时,也消除了企业后顾之忧,促进医药企业将资金投入到再生产以及创新研发中,提升资金的利用率,助力企业创新高质量发展。

直接结算为医药企业降低资金成本提供新保障

福建省内多家药械供应企业表示,药械货款通过医保统一结算后,收款时间固定,有利于企业加强资金统筹规划,显著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率。

一名企业负责人表示,仅以2023年为例,公司由于应收账款回笼加快,每年可综合降低成本约600万元。随着药械货款统一结算制度的持续推进,福建省不断激发药械供应企业发展活力,培育了多家龙头企业,推动了医药流通行业从速度规模型转向质量效益型,规范化、集中化程度逐步提高,打通了药品耗材配送“最后一公里”,建立起了覆盖全省、高效协同的药品耗材配送网络,即使边远地区也可及时获得药械供应保障,给居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就医便利。

国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上药控股山东有限公司负责人均表示,直接结算大幅缩短了回款账期,加快了资金回笼,提高了资金周转率,增强了医药流通企业保障集采药品供应的信心和能力。

齐河县晏城街道卫生院负责人表示,集采药款直接结算切实增强了企业供货的积极性,特别是基层集采药品供应保障及时性较以前有了较大提升。

对医疗机构来讲,直接结算在切实保障医疗机构能够及时购进、向群众及时提供集采药的同时,也有效减轻了工作负担。山东省立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等医疗机构均表示,直接结算全流程线上办理,提升了财务付款的精准性,医疗机构和企业可以通过平台清晰明了地查询到集采货款结算情况,减少了配送企业和医院的对账环节,减轻了双方工作负担。

目前,除福建、山东两省外,其它部分省(区、市)也正在推进集采药款直接结算。


关注公众号,获取可靠、专业的资讯和分析内容

   

医药云端工作室
连接政策与市场的桥梁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