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8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将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文物工作在传承文明、服务社会、促进发展等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推进文物合理适度利用已经成为社会共识。
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明确“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推动不可移动文物有效利用”“文物保护单位向社会开放,应当合理确定开放时间和游客承载量,并向社会公布,积极为游客提供必要的便利”等,规定文物收藏单位应“通过借用、交换、在线展览等方式,提高馆藏文物利用效率”等。
“本次修订鼓励文物利用研究,明确有效利用文物资源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文化产品与服务,明确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有序开放要求,发挥文物在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求方面的重要作用。”中央民族大学特聘教授王云霞介绍,本次修订着眼于文物价值挖掘阐释和文物合理有效利用,在总则中作出原则性规定,并在不可移动文物、馆藏文物等分章作出具体规定。
此外,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还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促进中华文明起源与发展研究、支持开展文物保护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看点五:保障法律实施有力有效
文物安全是文物保护的红线、底线和生命线。为最大限度确保文物安全,本次修订通过增加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种类、设定不同档次处罚、提升罚款金额等方式,进一步增强法律震慑力。
“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加大对文物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司长金瑞国说,“本次修订明确文物行政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可以采取相应行政强制措施。在加强行政监管的基础上,增加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群众投诉举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等内容。”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下一步,要全面贯彻落实法律规定,深入推进普法宣传教育。”金瑞国表示,将继续开展配套法规规章制订修订工作,把文物保护法确立的主要原则制度予以细化,推动文物保护法律体系更加衔接协调、系统完备。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