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犯罪,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一是严格把握刑事追诉标准,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个人犯罪与企业违规的界限、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严厉惩治侵害企业利益犯罪活动,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类犯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和挪用资金等侵犯企业利益的犯罪行为;二是强化法律监督,优化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加强对涉企案件的立案、侦查活动及刑事审判的监督,依法稳慎适用强制措施,加大控告申诉案件办理力度,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三是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加强对利用黑恶势力侵占企业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涉案财产审查甄别,在依法从严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同时,维护被侵害企业财产权益。
聚焦重点任务,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
严厉打击涉企犯罪活动,精准适用涉企案件逮捕、起诉条件,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做到依法该严则严、当宽则宽,推动“护企”政策措施全方位发力。充分利用侦查协作与配合办公室、监检公衔接配合机制及检察机关上下一体联动的优势,能动履职,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工作机制,督促公安机关查清涉案资金流转情况,确保不遗漏洗钱犯罪线索,做到应追诉尽追诉。积极落实“三号检察建议”,坚决惩治非法集资、洗钱等金融领域违法犯罪,护航金融安全。积极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联合集宁区民政局开展筑牢养老安全防线专项行动,深入辖区内7家养老机构实地走访查看,就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反馈,提出整改意见,助推养老机构“抓前端、治未病”,促进养老产业健康发展。
加大宣传力度,传播“检察护企”之声
结合主题检察开放日、送法进企业活动,对辖区企业进行走访,同企业工作人员近距离沟通交流,以更直观的以案释法增强企业员工的法治意识。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银行等部门联动配合,开展反洗钱法律法规培训2次,发放宣传资料320册,解答法律咨询50余人次,引导群众树立和强化防范、惩治洗钱犯罪意识,动员群众自觉抵制和远离洗钱犯罪,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联合公安部门前往外卖企业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组织开展骑手交通法律法规宣传3次,发放宣传资料210册,通过以案释法警示骑手应当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提升骑手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
集宁区检察院将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为价值追求,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为经济发展提供更多的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文字 | 樊浩然
校审 | 刘 犇
终审 | 冯维达
编辑 | 乌雅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