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Pindula
津巴布韦华人网编译
津巴布韦高等法院宣布,《移民法》第 8(1) 条规定无效,该规定允许移民官员在没有司法监督的情况下可将涉嫌犯罪的外国人拘留长达14天,这条规定与宪法并不相符。
2024年11月12日,高等法院法官杜贝–班达(Christopher Dube-Banda) 裁定:移民法第 8(1) 条的规定违反了宪法第 50(2)(b) 条的规定,宪法的该条规定确保当事人享有被拘留后48小时内诉至法院的权利。裁决强调,移民法第8(1)这一规定侵犯了包括自主、尊严和自由在内的人权。
此案由哈拉雷居民塔腾达·查卡布瓦 (Tatenda Chakabva) 在津巴布韦人权律师协会 (ZLHR) 的支持下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查卡布瓦认为,移民法的该条规定允许移民局官员对人进行任意拘留,这侵害了津巴布韦宪法所赋予的权利,也违反了津巴布韦业已批准生效的国际条约,例如《非洲人权和人民权利宪章》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Brighton Sadowero、Tinashe Chinopfukutwa 和 Kelvin Kabaya三位律师为他代理此案。
查卡布瓦于2024年5月28日呈交诉状,请求法院宣布移民法第 8(1) 条与宪法不相符。
他诉称,该法案授权移民官员在没有司法监督的情况下可拘留嫌疑人长达14天,违反了任何被捕者或被拘留者有权在48小时内告上法庭的强制性规定。
首席移民局官员则反对这项诉求,认为《移民法》该条款对于打击恐怖主义和人口贩运等跨国犯罪是十分必要的,并证明在没有司法审查的情况下延长拘留也是合理的。
杜贝-班达法官则不同意这一观点,他表示司法监督对于保护被拘留者的权利并确保合法拘留至关重要。他强调,未经法院监督的任意拘留都是非法的,并且破坏了法治。
这项裁决符合要求对拘留行为进行及时司法审查的国际和区域公约,并确认津巴布韦移民当局不得在未经司法审查的情况下批准长期拘留。
当前,高等法院的此项裁决仍有待于津巴布韦宪法法院予以确认。
翻译:A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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