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祖国大地 投身强国建设” 2024年复旦大学研究生秋季日常化社会实践申报通知

教育   2024-09-28 13:58   上海  










 通知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教育部“时代新人铸魂工程”,坚持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推进,复旦大学研究生团工委面向我校全体研究生组织“行走祖国大地,投身强国建设”2024年秋季日常化社会实践活动,切实引领复旦青年心怀“国之大者”,紧扣国计民情、深入基层一线、探寻创新之路,在实践中交出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复旦答卷”,谱写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实践主题

专项一:中国式现代化调研专项

    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高质量发展的根基、体系、动能、保障,本专项鼓励实践团队走进部委、走进央企、走进基层治理一线、走进新兴产业前沿开展实践参访和访谈调研,了解中国式现代化具体实践和成就,分析新兴产业发展现状和未来趋势,挖掘创新策略与成功案例,关注并了解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政府管理、基层治理、行业、企业中的实际应用。各党团支部还可通过跟随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足迹,探寻党建引领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动力和路径。本专项成果应提交参访实录、案例报告或思想汇报等。

专项二:“人工智能+”科技创新专项

    为探索前沿技术应用开发,本专项鼓励实践团队聚焦学科前沿和热点问题,以课题组为单位,开展校际、校企等合作,从基础学科突破、交叉创新、产研结合等视角开展学术科研实践和交流研讨。尤其鼓励团队践行“人工智能+”理念,将AI应用和技术创新优势深度融入发现和解决问题中的各个环节。本专项成果应以研究报告为主,重点体现创新思路和举措建议等。

专项三:“帮着选调建基层”专项

    本专项以“帮着选调建基层”为目标,鼓励实践团队积极联系优秀选调生校友,以提升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级为目标,引导成员针对选调生校友工作中的某一具体问题开展案例研究、走访调研和实习实训,探索人才成长与区域发展的双赢之路。本专项成果应提交案例分析报告、调研访谈报告、实习报告等。同时鼓励实践团队所在单位与选调生校友所在单位联合开展产学研合作和校地合作项目。

专项四:志愿服务和公益实践专项

    本专项鼓励实践团队深度融合学科专业,投身志愿服务,关注实践中的民生问题,探索多样的志愿服务类型,将专业知识融入到理论宣讲、科普宣传、支教支医等活动,或对社会治理提出行之有效的政策建议。鼓励实践团队打造主题鲜明、独具特色、聚焦群众的项目,鼓励“星火”党员志愿服务队、博士生医疗服务团、博士生讲师团、“烛心社”等持续建设好志愿服务品牌项目,同时特别鼓励以数字赋能教育,在志愿服务内容中融入AI科普知识和数字技术。本专项成果应提交志愿服务开展报告、实践实录、实践感想等。

专项五:自选主题

    实践项目申请人还可在符合本年度秋季日常化社会实践活动宗旨的范围内,充分结合学科和专业特色,自定实践主题。选题应具备可行性,且体现一定的科研价值、社会意义或创新性。




组织形式

    本期社会实践在管理形式上采取校院二级管理方式,各院系负责本院系实践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并从本院系申报项目中推荐重点项目,重点项目由研究生团工委评审立项。

    鼓励以党团支部为单位申报实践,由支部报名,或支部带动入党积极分子共同开展申报的实践项目,在申报时请在系统内勾选“党建专项项目”




项目申报

    本次社会实践项目申报系统自即日起开放至10月9日(周三)23:59。请有意申报秋季日常化社会实践项目的团队,根据通知要求,在线上社会实践系统完成立项申报报名(操作步骤见附件1)。

    实践开展周期为9-11月,结项时间暂定11月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立项与资助

(一)立项评审和确认

    国务学院将成立院系立项评审委员会,根据项目主题、项目内容、项目计划、预期成果等方面综合水平,开展综合评审,评审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同时,学院可在本单位立项项目中推荐1个重点项目参与评审,其他项目为一般项目。

    校研究生团工委将成立立项评审委员会,结合项目研究生参与度、人员规模、项目社会效应和质量对推荐重点项目进行审核确认,重点项目通过答辩评审后,确认立项。答辩评审会安排另行通知。

    最终立项名单以校研究生团工委公告名单为准。

(二)经费资助

    重点项目资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2000元,一般项目单项资助总额原则上不高于800元。

    具体批复额度以校研究生团工委立项评审委员会审核为准。批复额度的30%作为项目启动经费同步划拨,另70%根据结项评审结果,按等级拨付。

    如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违反道德诚信等问题的行为,将取消经费资助,并按有关校纪校规予以惩处。




管理与监督

1. 所有项目负责人须与学院研究生工作组签定《复旦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项目立项协议书》,可根据已有模板(附件3),结合实际情况拟定协议书有关内容。

2. 学院研工组将加强对各实践项目的监督管理,指导项目实施。

3. 实践项目必须有确定的项目指导教师,实践团队在项目开展全过程中应积极联系项目指导教师,根据项目指导教师的意见改进项目的实施。

4. 重视实践成果宣传。各实践团队要高度重视社会实践的宣传工作,在项目开展的过程中根据研团实践部要求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实践推送稿件,同时鼓励各团队在各级各类期刊报纸上发表社会实践报道和成果。

5. 在具体组织实施本方案的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研究生团工委实践部联系。


联系人:

王老师 65643825

 

附件1:实践系统申报操作说明(学生端口)

附件2:实践系统立项审核操作说明(院系端口)

附件3:复旦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项目立项协议书(模板)


相关附件可通过百度网盘获取:

https://pan.baidu.com/share/init?surl=Kmfe8vP6a8xdZBlWP9ACiw&pwd=tvd1

提取码:tvd1



来源|复小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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