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管理,维护校园治安秩序,确保学生生命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禁止所有人员携带管制刀具、器械、烟花爆竹、尖锐锋利细小物品及其它危险品进入校园和其他公共场所。
一、 携带管制刀具和违禁物品的危害
1.容易因玩耍而伤及自己或他人,构成犯罪。
2.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犯罪工具,危害公共安全。
3.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助长了学生逞强好胜的心理,一旦与同学发生冲突,使用携带的管制刀具、棍棒等危险品,极易造成严重的伤亡后果,当然也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品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或伤害的需要。
二、管制刀具的种类及其他物品
1.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它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
2.其它非学习所需刀具,包括水果刀、工艺刀等能够对人身造成伤害的刀具。
3.无弹簧但有自锁装置的单刃、双刃刀;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双刃刀。
4.双截棍、三节棍等棍棒、玩具枪、鞭炮等具有风险性的游玩器具。
5.其他非教育学习用,却可能造成自伤伤人的危险品。
三、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和处罚规定
1.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如果屡教不改,就构成《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所说的严重不良行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造成后果的,依法处理。
2.《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于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人,即使其未造成任何后果,也要给予治安处罚。
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2条有关规定,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家长、学生需做到以下:
1.各位家长、同学,请充分认清非法携带、持有管制刀具等危险品的危害性和违法性,本着对本人、学校、家庭、社会负责的精神,不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也不携带危险品到其它公共场所。
2.积极向学校举报非法持有或携带管制刀具的情况或提供相关线索。
3.家长落实监护责任,对孩子进行禁带管制刀具教育。
4.对遭遇同学间矛盾纠纷的,或在上学路上、校园周边遭遇欺凌和暴力的,向学校和老师报告,并报警。
请家长在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刀具,避免造成伤害;教育引导学生不将危险物品带入校园,每日查看学生随身携带的物品,做到防微杜渐,为杜绝危险事件的发生奠定基础。
希望大家知晓学校的安全教育要求,明确安全教育的责任,落实安全监护的措施,特别是在学生离校后,要做好管教、沟通和监护的工作,发现苗头与问题及时与学校老师联系。
安全重于泰山!孩子的平安健康是我们共同的心愿,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共同努力!
END
株洲市芦淞区立人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