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漏水起纠纷 法院暖心调解化干戈

政务   2024-08-02 18:05   广东  


“感谢你们这么费心费力地帮助我们,才让这件事情得以圆满解决!”余某拿到赔偿款后感激地说。近日,惠来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宗相邻用水、排水纠纷,当事人余某特地送来锦旗表达谢意。

2022年年末,余某发现家里的客房、阳台墙壁、厨房天花板相继出现漏水现象,严重时一度漏水如雨下,家里堆满了接水的水桶、堵水的毛巾,让一家人苦不堪言,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余某曾尝试找楼上的业主方某协商,以及寻求物业调解、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等,但矛盾始终无法解决。余某遂向惠来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方某修复房屋漏水问题并赔偿其损失。

然而,若要确定房屋漏水造成的损失及方某是否应承担过错责任,则需对房屋漏水原因、房屋漏水修复方案、房屋修复费用进行至少三次鉴定,仅仅前两次的鉴定费用就已高达5.5万元。余某家庭经济条件一般,实在难以承担高额鉴定费用,遂向法院提交鉴定费用减免申请。经实地考察、沟通协商,在法院推动下鉴定机构最终为当事人减免了1万元的鉴定费。

承办法官了解到,余某曾找专业师傅做过修复费用评估,更倾向于通过协商促进事情更快解决,调解意愿较为强烈,但方某一直在外工作,上次沟通失败后,余某就时常联系不上方某,双方甚至都没有较好地进行过面对面沟通。考虑到双方系邻里关系,法官认为化解彼此的“心结”比一判了之更有利于矛盾的彻底解决,于是决定边走鉴定流程,边开展“背对背”调解,以更和缓的方式促进矛盾纠纷尽快解决。

“大家都是希望能住得舒心、开心。但目前长期漏水的情况,已经影响到余某家的正常生活了。”法官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到方某,从情理入手,引导方某换位思考,并告知方某,根据第一次鉴定结果显示,余某家长期大面积漏水确实是方某的房屋在防水方面的问题导致的,方某要负主要责任。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方某主动提出愿意与余某协商解决,余某亦要求暂缓缴纳鉴定费,给予两周的和解时间。然而,双方自行协商期间,始终无法在具体细节上面达成一致,遂再次到法院请求主持调解。

调解当天,法官根据双方初步拟定的调解方案,再次就修复费用、修复时间、付款方式等分歧点与双方进行沟通,一一敲定有关事项,最终形成了双方均认可的调解方案。

方某当庭向余某支付3万元鉴定费并赔偿1.8万元修复费用,约定重新对其房屋进行防水维修处理,同时负责对余某房屋进行注浆补漏处理。

至此,这起相邻用水、排水纠纷案件得到圆满调结。


采写:许妍纯  吴惠心

编辑:李洁

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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