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法院:诉源治理再添新力量 律师调解员高效化解纠纷

政务   2024-07-29 18:06   广东  

“既不用自己两地奔波也不用到处搜集资料,律师调解员专业可靠又高效,感谢林律师,感谢法院!”刚在电子调解协议上签名就拿到了8万元首笔赔偿款,当事人黄先生激动地向普宁市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林芷秀和法院工作人员道谢。

今年5月,就职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黄先生,在普宁某建筑工地工作时,不慎从内架摔下来,经鉴定构成8级伤残。经人社部门认定,黄先生属于工伤。因不服劳动仲裁且与公司对赔偿金额的分歧较大,黄先生遂诉至普宁法院,要求公司支付停工留薪期间待遇和各类一次性补助金等共计38.2万余元

在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耐心引导下,黄先生同意通过普宁法院调解中心进行诉前调解。考虑到劳动争议案件专业性较强,调解中心指派熟悉此类案件的特邀调解员、执业律师林芷秀开展调解工作。

林芷秀接到任务后,通过详细查阅案卷材料、与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和面对面交流等,进一步了解了案情和当事人诉求,及时梳理出争议焦点。

“我受伤后什么收入都没了,治疗费用都是向亲戚朋友借的,生活窘迫。”黄先生向林芷秀诉说受伤后的艰难境况。“公司觉得他的伤情没那么严重,当然不愿意支付这么高的赔偿金。”被告公司代理人如是说。

原来,黄先生和公司都不太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仅凭各自的主观意见,对赔偿的标准和具体金额争执不下。林芷秀意识到,有效的释法说理才能让当事人转变观念,进而促成双方达成共识。

为了让双方明晰相关法律规定和诉讼程序,林芷秀在广泛查阅了本地和外地类案判例后,结合自身的法律知识储备和实践经验,认为黄先生诉求的赔偿金额的确过高,即使进入诉讼也难以得到全部支持。

于是,林芷秀一方面多次与黄先生沟通,通过讲解类案、解读相关法律法规等,耐心向其释法析理,帮其核算合理的赔偿金额区间并分析可能的裁判结果;另一方面劝导公司多换位思考,体谅受伤员工的难处,阐明务必要依法办企、重诚信、勇担当,切实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在林芷秀的劝解下,黄先生和某建筑劳务公司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公司向黄先生分两期支付赔偿款人民币24万元。

考虑到黄先生人在外地,在调解中心工作人员指引下,林芷秀又指导双方通过网上调解平台签订了调解协议。黄先生于当天顺利拿到了首笔赔偿款8万元,公司亦承诺剩余款项将在今年9月10日前付清。至此,该宗纠纷在诉前有效化解。

自今年6月份建立“退休法官+律师+N”诉前调解机制以来,普宁法院积极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并聘任律师为特邀调解员参与诉前调解工作。他们凭借娴熟的沟通技巧、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处理法律事务的经验优势,积极创新调解方法,不仅是法院持续深化诉源治理的新力量,更拓展了基层多元解纷的新路径,有效推进了多元共治。

日前,首批聘任的5名执业律师特邀调解员已参与了17宗案件的诉前调解,进一步增强了法院前端解纷能力,让纠纷解决更有力度、多元解纷更加便捷、司法更有温度。

采写:李洁  洪伟鸿

摄影:刘燕丹
编辑: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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